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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都错了,“辨症论治”和“辨证论治”是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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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跟贴 |
古代确实证症不分,而且用症字更“正宗”,不过此症者是指“症状组”而非单一症状 -- 陈皮 - (43 Byte) 2010-8-05 周四, 上午1:09 (212 reads) |
dawang
加入时间: 2004/11/18 文章: 1406
经验值: 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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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wang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陈兄既如此说,那一定读到过。如果记得,何不引[出处]给我们学学?所谓的[古代],没5千年,也该有5百年。绝不会是共产党上台之前。共产党上台后,国人语文程度一落千丈。证症不分,自志不分,利力不分。。。
[quote]但是辨证不是辩证法。用证字,好处在于可以让学生便于分辨症状组和单一症状的区别[/quote]
我看,很可能,你就是受害人(语文有问题)。你这里表示的乃是,[证]字,是[症]字的复数---symptons是证,sympton是症。中文有这种语法?这怎么教导学生?你们自己都没搞清楚,却盼望学生替你们搞。别误人子弟啊。
作者:dawang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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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汉语本身的问题 -- 陈皮 - (81 Byte) 2010-8-05 周四, 上午2:06 (17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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