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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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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李大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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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270 reads)      时间: 2005-4-01 周五, 上午7:50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是信天翁以性,年龄攻击网友,那是"根据众议院宽松的删贴标准,所举报贴酌情不删",

别人用"它"称网友,是以动物词汇攻击网友而必删。

如果是信天翁在隔离令后28分钟再提及对方,只需"警告",
别人在隔离令11秒后提及对方,则为违规贴,并计入一天上违规帖超过三贴而封名。

以前的法庭规则规定网友可以"抗议某些贴子被删,和抗议某些贴子没有被删",现在悄悄地改了,可以明目张旦地保存论坛所保护的网友的违规贴了。网友既不能抗议不删信天翁的违规贴,也不能以不删信天翁的违规贴来为自己同样的帖子被删作辩护。

这里的进步很实在,法规很完善,操作起来更方便了。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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