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所跟贴 谢谢斑竹的解释,不过我觉得您辩护过度了,因为我没有丝毫指责的意思。 -- Anonymous - (163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10:35 (92 reads)
2u2m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8074

经验值: 1371


文章标题: 嘿嘿,和你说话很费力, (94 reads)      时间: 2005-4-01 周五, 上午10:59

作者:2u2m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也没有说你有丝毫指责谁的意思,对不对啊?

你说我的代言很不合适,当然也没有丝毫指责我的意思,是不是这样啊?

我也没有辩护什么,坛方修改坛规是职责,不需要任何辩护的地方。

老鲁,我是直性子的人,不会转弯抹角,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只是想告诉你,坛规和法规,都是在内坛讨论过的。这里的民主,只在删贴和封名的裁决上。至于你是怎么理解老狼的民主,我当然没有权威,我也没有使用这个权威来judge你,对巴?我只是说有些人,可能包括你,没有说你一定这么理解的,只是可能,所以你那个要我恕你的很不合适,就根本不适合我的言行,因为我的言行根本就没有judge你,就无所谓合适不合适的,对巴?

至于那个RE的建议有什么含义,恕我直言,我根本就不care。他也不是向我建议的,对巴?

作者:2u2m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2u2m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46974 seconds ] :: [ 20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