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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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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所跟贴
小李,年轻人做事体就是邋遢,既然能找出2003年的贴,
--
Anonymous
- (125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9:02
(93 reads)
李大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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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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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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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谢谢提供证据
(103 reads)
时间:
2005-4-01 周五, 上午9:43
我正在查索是什么时候改的,现在看来是去年12月改的,董事会和狼协对法庭规则的其它改变作过许多说明,还挂在导读里,唯独这个重大改变没有任何说明,只是悄悄塞进修正案里。弄的竟然连前临时法官也不明白,我想老道要是不看非文人今天的说明,也不会明白现在的法规已经禁止网友对不删违规贴的申诉了。这不是“悄悄地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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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该道歉两次了。
--
非文人
- (65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9:55
(9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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