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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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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所跟贴 我记忆中的法庭规则却有这样的字句 -- RE - (246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8:12 (97 reads)
鲁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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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文章标题: 俺对以前的文本不记得,俺是就对现在的文本理解做出申诉的。 (91 reads)      时间: 2005-4-01 周五, 上午9:20

另外,做一个有必要的声明,本人没有也不曾有任何马甲。所以当猜测马甲的时候,可以排除是鲁肃的可能性,这点,我想斑竹也许可以证明(除非马甲使用代理)。还有,我同意“李大苗”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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