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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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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所跟贴
你要对如下的话负责任,请给出法庭规则何时“悄悄地改了”?
--
非文人
- (69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8:00
(98 reads)
李大苗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举证在此
(127 reads)
时间:
2005-4-01 周五, 上午8:22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先不要威胁恐吓,把事实搞清楚了再来。
张贴在法庭里的海纳百川论坛陪审团原来的规则:
......
二、 组织
(一) 当网友对坛方对论坛的管理有异议,或网友和坛方对论坛事务发生纠纷时,可申请组织陪审团。目前,陪审团仅受理:不包括涉及网友隐私的删贴的申诉,包括抗议某些贴子被删,和抗议某些贴子没有被删。
......
你或董事会就这一涉及法庭审理内容的规则的重大改变向网友作过公告和说明吗?
你有董事会对这样的重大改变进行讨论表决的记录吗?
http://hjclub.com/showtopic.asp?ID=256975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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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对你“悄悄地改了”的说法道个歉吧。
--
非文人
- (0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9:19
(75 reads)
小李,年轻人做事体就是邋遢,既然能找出2003年的贴,
--
上海老倪
- (125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9:02
(93 reads)
谢谢提供证据
--
李大苗
- (156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9:43
(104 reads)
你该道歉两次了。
--
非文人
- (65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9:55
(94 reads)
唉,芦敌真可怜,
--
xlwx
- (38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9:35
(9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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