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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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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谢非文人的说明,现在的法律比较完善,明了也实用。   
所跟贴 我认为非文人的解释与我的理解不同。 -- Anonymous - (32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10:41 (89 reads)
邋遢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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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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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有意思。鲁大人说的 (78 reads)      时间: 2005-4-01 周五, 上午11:40

作者:邋遢道士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庭是法律的唯一权威解释机关”这一句话,在现实世界里没说错。

但是,在网友虚拟法庭这种试验性的原始结构里,却缺乏可行的基础。

理由是显而易见的:
一来法规尚未成熟;
二来实践过程仍然非常短暂;
三来它的适用范围还是十分模糊、而且有限。

实际上,目前网友法庭能够做得到的不外是尽量按照现有的坛规、继续“试验”而已。

老道已经指出过,关于“解释坛规”方面,目前的坛规并无明确说明,“虚拟法官”有权解释的,只是虚拟法庭规则本身所涉及的具体程序部分,而且是必须比照论坛规则的条文或精神去解释的。

这就明显地、大大地限制了网友法庭受理申诉的范围。

老道很希望鲁大人或其他网友能针对完善本坛司法方面的种种课题,尽量提供更多可行的具体方案。相信老狼、老非和其他董事们会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俾以增进本坛这块试验田的成功机会。







作者:邋遢道士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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