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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马勇、刘仲敬:中国错过了很多好牌(1)----------好文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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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马勇、刘仲敬:中国错过了很多好牌(1)----------好文推荐 -- 布朗运动 - (5537 Byte) 2014-8-17 周日, 上午9:57 (545 reads) |
布朗运动
加入时间: 2009/05/17 文章: 1780
经验值: 5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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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布朗运动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小刘刚才讲的我都很认同,中国确实不是一个民族国家的架构,它就是一个文明体,文明体使得各种东西就变的很难了,它包括其他的族群也不认同中华文明,这需要很漫长的过程。如果维持原来的皇权架构,维持对满洲贵族皇权体系的认同,大清朝就是满洲人统治的大清朝,汉人就仅仅是大清朝中的一部分。后来我们把它演绎成,汉人是18省的联省自治,这个问题又游离到另外一个问题了,但今天不讨论这个问题了。
鄂州约法是一部制造内战的宪法
主持人:在临时约法之前,其实还有一个约法,黎元洪颁布的《鄂州约法》,这部约法也是宋教仁草拟的,刘老师如何评价这部约法?
刘仲敬:《鄂州约法》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宪法,而是宪法的雏形,是一个路径约束。有它的规定在先,就对其他约法的制定构成一定限制,你不能偏离它太远。
《鄂州约法》把湖北变成了一个中央集权共和国,因此它设定了这样一种约束:未来中华民族如果能够组成,将是由一系列的拥有数百万、数千万人口,规模相当于一个欧洲共和国的小共和国组成的一个邦联和联邦,这对省级小共和国是非常有利的。
从美国当时的情况就可以看出,因为乡镇的权力直接来自于人民,美国各州不能对乡镇行使法兰西对各省那样的集权。《鄂州约法》将法国式中央集权的权力授予了武昌军政府,就对湖北各府县实施了一种政治殖民者的权力。在武昌起义以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从襄阳开始到宜昌,基本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被武昌军政府接管了,武昌军政府能够把它的权力直接下到基层,而其他各国的地方政府只能和自己不能控制的县一级政府打交道,可以说美国各州、法国各省都从来没有这样强的政府。美国是实施联邦制的国家,但即使是它的州政府,在更基层的乡镇体制面前都是必须要让步的。民国出现的各省政府就像法国中央政府一样专断,具备美国各州没有的权力和决断能力。其实,早在宪法执行以前,某种近乎革命的格局已经初具规模了。如果说《鄂州约法》为各省的权力结构做了一个路径约束,那么各省的政府将是一个非常强势的政府,足以约束各下级地方政府,就像唐代的藩镇可以控制他们手下的州县一样,而中央政府对藩镇或各省只能通过外交手段进行合纵连横。中央政府的权力来自各省,不能像美国联邦政府一样直接诉诸国民,很难行使字面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
这部宪法可以说是一部制造内战的宪法,它制造的路径约束将导致这样的局面:将来中央政府或许默许中华民国是一个过渡性的权力机构,以后逐步解体成各省组成的联盟和各省的独立共和国;要么它要求中央政府对各省发动内战,用战争权力破坏内战,实施新的宪法。
孙中山千不该万不该发动“二次革命”
主持人:您认为民国虽有共和立宪之名,真能解其大义者,只有宋教仁和梁启超,您如何看待宋教仁遇刺一案?宋的遇刺又给民国带来了哪些影响?
刘仲敬:宋教仁遇刺只是把民国一种极其不利的情况给实现了而已。就算宋没被刺,他既不受北洋的聘任,也不会受到南方的支持,也会因为他无法解决多方的矛盾,声望迅速跌落,可能当总理当几个月就下台了。所以,当时的刺杀无必要的,无论他能否当上总理,他的内阁怎么样,民国初年的政治结构都会通过更加激烈的方式来解决。
他的遇刺是证明了没有强有力的司法权的约束,能够在宪法危机中取得利益的一方应该是最不择手段的一方,这对后来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间接推动政治手段要向越来越卑劣和残暴的方向前进。
尽管民国本身的宪法注定了要引发冲突,但并不意味着这种冲突一定要像后来那样发展。比如我们假设,将来的冲突可能有点像美国的南北战争,政治冲突不至于严重恶化,在政治冲突外社会不受到严重的干扰,在当时的民国,出现这种气象的情况是很有可能的。但宋教仁的遇害是成为了开启以暴易暴的第一击,以后的事情就变得越来越门槛降低了。
马勇:宋教仁案过去我很早也研究过,它确实是民国政治的最大的挫折,但我没有从宪法、制度层面来思考它。
我是这样思考的:中华民国的南京临时约法的架构的确是有问题的,临时约法是一个临时起草出来的、当时各种政治势力妥协的产物。这个妥协产物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孙中山这个临时大总统不太愿意退位,而那边清帝已经逊位,民主共和的基本问题已经解决,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临时约法》有点交换的意思,孙中山说我得制定个东西,限制将来的临时大总统,于是就制定了《临时约法》,一切的症结都在这个临时约法上。
临时约法削弱了大总统的权利,大总统要经过国务员的副署,使得大总统的权力受到了极大约束,临时大总统当时已经定下了是袁世凯来做,袁世凯说不就一年嘛,一年一晃就过。袁当时是这样想这个问题了,我看袁世凯的资料,他说,不过就是一年,无论有多大难处我们都要坚持下来,因为很快就要制定正式宪法,选举正式总统,一切都来得及。可是就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宋教仁案。
100年来,关于宋教仁被刺一案,我们各种因素都讲了,但我比较相信历史事实本身,就是民国司法的结果。司法的结果就是这是一个具体的个案,没有更多复杂的背景,但宋教仁被刺之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孙中山千不该万不该,发动什么“二次革命”。严格来说,“二次革命”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不能讲二次革命,就是在宋教仁之后,孙中山不应该在司法没有解决的时候拿起枪杆去跟袁世凯斗,这给民国政治、给20世纪政治甚至给后来全部的政治都开了不好的先例。本来好不容易走到一个民主共和的架构下,所有的问题都应该交给议会解决,政治家去打去吵去抓他都可以的,你这样拿起枪杆子去斗,一下子就把问题整复杂了。孙中山和黄兴一说要起兵,袁世凯马上讲,你们敢起兵,我就敢镇压,因为我才是正当的、合法的政府,这样使问题一下子复杂化了,因此后来才导致南北内战,孙中山和黄兴流亡国外……一系列的问题出来了,你可以感觉到,在这历史机缘当中,我们把一个个好牌都错过了。宋教仁案,它是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这张一打出去以后,之后的一系列牌都给推倒了。所以,我分析的是历史的本身,我没有从小刘讲的宪法、宪政的角度去讲权力的控制,没有讲这个问题。
前面小刘讲了《鄂州约法》,我也在分析《鄂州约法》。我认为这是民国法统的起点。我一直强调民国的起点不在南京临时政府,真正的起点就在湖北军政府,就在《鄂州约法》。
《鄂州约法》给出了一个架构是什么?它就是一个宪政的架构,当然这个宪政的架构可能会导致未来的政治混乱,但宋教仁确实在当时是公认的宪法专家。武昌起义后,当革命党的控制领域,从鄂州变成一个国家的格局的时候,肯定还需要一个很慎重的宪法讨论。这点章太炎就察觉到了,后来章太炎讲我们当年怎么都没有好好想,怎么去建构一个好的宪法呢,一个个好好谈,哪怕用一年的时间去谈,一家一家的签约呢?但后来后悔了。
《鄂州约法》是民国法统真正的起源,从这里才能往下去推导。而且宋教仁和袁世凯之间的关系、和立宪党人的关系可能比我们原来知道的要密切得多。我做辛亥革命研究的时候琢磨过这个问题,他跟他们的渊源,应该比我们原来估计的要多得多,这样认识才能看到真实的历史。
不是内因决定外因,而是外因决定内因
主持人:刘老师您在您的书中,强调了地缘政治对民国的影响,地缘政治是如何贯穿民国并影响其政治的,还请您详细说说。
刘仲敬:地缘政治不仅影响东亚,实际上影响到全世界。我们看英国是怎样变成宪政国家,一个基本的前提是:英国地缘政治和波兰不一样。它四面在海洋保护下,以至于就算它在政治最敏感的时间也有安全保障。假设它像波兰一样,四面都被强大的军事国家包围,内战就会变成复杂的国际战争。这一点也适用于日本,日本的地缘形势也是这样。它在海洋的保护下。中国的地缘形势很复杂,它越过了漫长的内陆边疆,世界上可能没有第二个边疆的形势像中国这样复杂,北方有满蒙,西方有伊斯兰,南方是印度,还有越南,这些邻居彼此之间斗争和政治关系的复杂程度都远高于德国当年处在法国和俄国之间的形势。
但是人类智慧都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出来的,很有可能在这种危险的形势下,它已经造成了某种奥斯曼式的危险,你不可能同时兼顾所有的边疆,也不可能维持强有力的军事政府,在保卫边疆的同时还能够从容不迫的开启国内的宪政构架。一般来说,你要牺牲其一。你如果采取俾斯麦的战略,至少你的边疆地区是不可能搞自由宪法的,而为了军事动员维护边疆,在内地也必须有相应的体制为之配合,如果当年英国处在这种情况下,宪政就变得不可能了。
虽然民国初年以模仿美国为号召,但是美国有上百年时间实现各州的政治平衡。在此时此地,逐渐磨合的机会是不存在的。在东亚,至少日俄两国会通过满蒙介入中国本土的战争,国内的政治派系自然而然和外部力量配合。维护中国宪法和远东体系的动力不足以应付这样巨大的压力。崩溃是自然的,不崩溃是不自然的。
我们现在的评价认为民国的一系列失败是决策错误造成的,但更靠谱的说法是:他们虽然失败了,但没有彻底失败了。在100年以后,中国还是一个中国; 100年以后奥斯曼,已经不再是奥斯曼了。出现这种情况,你不得不评价,当时的政治家不是庸碌的,他们在比土耳其更加恶劣的情况下,保持了中国大部分的边疆。这是了不起的成就。
但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可以说中国内部的制度必须配合它在国际斗争中的地位和需要加以调整,不是内因决定外因,而是外因决定了内因。 例如在抗战这种形势下,要想实现宋教仁式的理想,从容不迫的开启国内宪政架构是不可能的,当时设计的宪法草案都要赋予中央政府超级权力,这个权力远比袁世凯在1913年向进步党和国民党所要求的权力大得多。但是后来在抗战时期提出这样巨大的超级权力的时候,基本没有任何人提出抗议,这就是外因压内因。外因压倒内因不是只有一次,早在民国开始以前,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这一系列事件就在中国境内造成了中国不能控制的奇特环境,清朝和它的继承国一开始就不能作为一个正常国家存在。别的不说,就像满洲和18省的国家关系是怎样的?它不可能建立一个联邦,因为它有先于民国确定的条约权利,先于民国存在的族群权利。满洲的族群作为宪法的主体单独存在,表明长城以外不能和内地实施同样的体制。这等于说民国要改变它的宪法,并不仅仅是改变宪法的问题,它要在改变宪制的同时改变远东的政治体系,这个是它根本没有力量来完成的,哪怕俾斯麦来承担这个任务也是绝对不能胜任的。这个情况下,合理的要求不是说你怎样能够修改条约体系,在把中国整体作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建构起来的同时,又把它变成一个合格的立宪民主国家,取消或者改造原有的各权力主体的要求,这种事情如果让它自然发展,100年的时间都是不够的,在民国拥有的非常短暂的机会中,实现这样的理想是不可能的。我不是当时的政治家,我只能考虑在这样一个乱七八糟的败局中,到底要放弃哪些东西,留下哪些东西。我们现在知道他们的选择是什么样的。
我前面有提到,不管民国号称民主派、自由派还是什么派,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在政治派系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他们都是国家主义者,袁世凯是,国民党是,后来的共产党也是,其实梁启超和他没有机会上位的进步党也是,在这个先决条件下选择恐怕是不经意的。但确定的是,这个即将诞生的政治体不管它叫什么,它已经决定在优先顺序上把保存一个统一国家作为考虑,而把宪政、民主、共和都排在后面,它牺牲了所有这些东西保持了一个统一的政治势力,做到这一点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世界上大多数处在类似情况下的国家都没有做到这一点,但不付出代价是不可能的事。
现实有很多讨论是错误的,希望民国建立维持在统一国家的前提下,还可以实现很多的其他的目标,我认为这对当时的现实政治来说,要求过高了。不是当时的人不行,而是后来人对他们的要求太苛刻了。
马勇:地缘政治对近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影响,这个问题我没有想过。历史的发展是地理环境决定的,还是发生之后我们再去解读它的地理环境原因,我个人觉得从晚清政治一直到民国走下来,肯定可以从它的历史逻辑上来说明,这肯定没有问题。但去找这种关联点,我们过去还没有这种探讨。像小刘讲的这样宏大的地缘政治,包括奥斯曼帝国的这种状况,过去我们没有进行这种比较和讨论。
民国的构建和清廷的退出,民国是接收了完整的清廷的疆域和人民,这有一个问题是,周边的族群没有办法认同你。以前是皇帝统治下的国家,而现在是民主共和国家。我们注意到一个现象,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的那天,蒙古提前一天宣布独立,蒙古人觉得,你独立我也独立,我们都是难兄难弟的,我们都是被满洲人统治的,你获得解放我们也获得解放。但这个时候汉人不认同了,你怎么能解放呢,你还得归我。这就是一个大的问题。这个问题,你说是地缘政治还是某种因素?当然地缘政治的原因也有,因为清朝的版图确实是在一个军事强权的基础上,强行给你拢过来,也许两百年就到尽头了。当然这是一个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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