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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马勇、刘仲敬:中国错过了很多好牌(1)----------好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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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马勇、刘仲敬:中国错过了很多好牌(1)----------好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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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勇、刘仲敬:中国错过了很多好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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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运动
- (5296 Byte) 2014-8-17 周日, 上午10:00
(176 reads)
布朗运动
加入时间: 2009/05/17
文章: 1780
经验值: 59339
标题:
马勇、刘仲敬:中国错过了很多好牌(6)
(182 reads)
时间:
2014-8-17 周日, 上午10:01
作者:
布朗运动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至于远东国际体系,我们知道国际体系像是习惯法一样,是由各种不同路径交织形成的,而不是制定产生的,所以它有它自己的生态系统。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远东国际体系定型,也就是在庚子之乱的《辛丑条约》之后。《辛丑条约》和其他一些条约不一样。我们在革命话语中,把近代以来签订的所有条约,用一个“不平等条约”就全部涵盖了,这是极不公平的。如果按欧洲的战争标准来看,战败国向战胜国割地赔款是每个强国都做过的事情。英国曾经向法国多次割地,法国多次向英国割地赔款和补偿军费。这是国际社会非常常见的事,没有理由认为清政府在这方面受到了特别苛刻的待遇。你不能说我打了败仗签订的条约是不平等的条约,我打了胜仗签订的条约叫做平等条约,这是一种荒谬的逻辑。
《辛丑条约》奠定了远东国际秩序,不同于寻常战胜国和战败国的条约。在这个国际秩序中,清国处在一种被保护和监视的状态。具体体现在《辛丑条约》中关于京津走廊的规定,用大白话来说,它实际上规定了从北京大使馆到天津大沽口的这条走廊的安全必须要交给八国联军,八国联军必须要定期在走廊地区巡防,目的是为了防止义和团事件类似的动乱发生,以及发生了以后它可以平安的撤退大使团人员和侨民。因为清政府不履行他们的条约义务,拒绝保护外国的外交人员,使他们面临严重的安全威胁,这是违法国际公法的行为。清政府这次签订的条约才是真正的不平等条约,以前只能算普通战败国的条约。虽然不平等,虽然双方在道义都不是完全无辜的;但清政府直接违反了国际法,责任显然更重。在战争期间,西方国家显然没有围攻过清政府驻美国、英国、俄国的大使馆,而你围攻了他人的大使馆,显然违反了国际公法的责任在你。这些规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埋下了后来抗日战争的种子。
后来冯玉祥发动首都革命之后,在苏联支持之下,在大沽口的非军事区布置了水雷,引起了日本的强力干涉。我们的革命话语把这个说成是帝国主义的阴谋,但西方列强只是在维护条约规定的权利,因为这块地方规定了应该是非军事区。从国际体系角度来说,冯玉祥在非军事区部署武装这件事情的性质相当于希特勒派军队进入莱茵非军事区。德国民粹主义可以根据同样不讲理的逻辑,说莱茵自古以来就是德国的领土,德国的军队进入德国的领土,英法帝国主义凭什么要干涉。他完全可以根据一种革命的历史话语说,我们希特勒就是民族英雄,我们进入了非军事区干得好,打击了帝国主义的嚣张气焰。但从国际法来讲,你自己签订的条约,不和其他缔约方商量就单方面撕毁,这是毫无疑问地违反国际公约。不要说国际法了,如果你和别人做买卖,卖点东西给人家,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改主意不卖了;那不行,人家要告上法庭,你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才行。
而国民政府革命外交的逻辑就非常简单,单纯认为既然是中国的领土,当然由中国人管,不管以前签了什么条约,现在我要改你就要改。这从国际法讲是不象话的,因为民国成立的时候就宣布:清政府签订的条约,我们是承认的。既然承认了不能随便翻悔,不能说前人签订的条约你就不认了。就像儿子继承了家产,老子的债务不能说不还还就可以不还。如果你不肯继承债务,凭什么要继承遗产。这种不象话的做法,客观上是非常有利于日本的侵略野心的,他们会说,跟国民政府是不可能和平谈判的。你搞和平谈判,他会耍赖。你遵守双方签订的条约,他不遵守。你和不遵守的人签订条约,不是白费劲吗?所以对付这种人只有一种办法:讲理是没有用的,就是要打一仗。而打一仗对国民政府而言,一点都占不到便宜。这是很明显的。所以,国际体系对中国形势的约束,在这方面上体现得很清楚。没有这个先于民国存在的国际体系,那么后来东北易帜、北伐战争、中日战争等根本不会发生。
抗日战争不发生的话,冷战根本不会在中国境内进行,中国也不会分为两个不同的阵营,分别属于东西方不同的阵营。这一切可以称为灾难性事件的根本原因就是:中国和立宪时期的英国和美国不一样,它是身不由己的。它不能关起门来说,我们自己的宪法怎么建立,和外国没有关系。这是不行的,民国建立的时候就处在远东条约体系约束中,它所有的内政都会转化为外交问题。蒋介石要不要进军东北,这不是一个内政问题,而是满蒙特殊权力的问题,因为日俄两国当时在东北有特殊的权利。不要说别的,就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进军东北要怎么走?如果日本人行使条约权利,你就会发现,你根本不能过境。陆地是南满铁路,海上是大连港。除非你不坐火车,不坐船只,按照几千年前的老办法步行进入东北,然后再打仗,但这不可能的。你如果真想接管东北,你要么坐船,要么坐火车,但你坐船,发现根据条约,大连是日本保护下的自由港,如果要坐火车,发现南满铁路和东清铁路一个属于日本,一个属于俄国。东北问题直接关系到远东国际体系的问题,中日战争表面是中日战争,但也是日本和苏联两国在整个远东地区进行势力角逐的结果,中国只是他们在棋盘上的一个棋子。可以说,远东存在一种三国志的关系。
日本和苏联是两个强者,中国是弱者。日本欺负中国一下,中国除了依靠苏联也没有别的办法,反过来也是一样的。独立对抗两强,那是不可能的。尽管国民政府很希望英美能够干涉,但英美对东亚没有特殊的利益,并不希望介入。这种游戏的结果是,中日战争先于中俄战争爆发。这是对中国最不利的。对中国最有利的情况是,日俄两国打起来,中国站在外边。最糟糕的情况是,中国和苏联发生冲突,日本坐观成败;或者中国和日本发生冲突,苏联坐观成败,这两种情况下,坐观成败的第三方掌握了绝对优势。你们双方拼个你死我活的结果,第三方刚好坐得其利。中日战争的结果,使得双方都有求于苏联,苏联获得最大的外交利益。一方面中国因为指望苏联援助,不可能把共产党赶尽杀绝。另一方面日本也不能得罪苏联,日苏在满洲问题上的暗中和解,都决定出卖中国的利益。照这样一步步搞下去,日本如果战败了,远东肯定是属于苏联而不是中国的,如果中国战败了,日本必须要以重大的利益贿赂苏联,才能够收买苏联不出兵干涉,为此它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日本如果战败,未来亚洲大陆一定会变成苏联的。因此,无论谁胜谁负,苏联是赢定的。可以说从中日战争爆发了以后,日本和中国一定是倒霉的。不管你蒋介石和东条英机怎么经营,这个大局是改不了的。战后二十年的发展历史证明了斯大林的远见和中日两国政治家的愚蠢,冷战的基本格局就是这样奠定的。中国人的民族主义的史观使它不愿意看到这一点,不愿意承认:由于基本实力和历史先决条件的约束,自己国家在国际政治中只是一个被动和次要的小角色,在被大人物绑架的时候,只有跟着走,没有独立的行动能力,不管是哪一方取胜都是这样。因为我们看不清楚这一点,所以,才会制造出这个“从革命到胜利”这种不大靠谱的史观。
如果真正从国际社会的整体来看,列强在19世纪铸成的远东国际体系,在20世纪逐步趋于崩溃,在这场崩溃中,苏联通过挑起中日双方的相互斗争,赢得了最大的利益,保证了它在20世纪下半叶有把握成为亚洲大陆的主人,在这个大格局已经基本确定的条件下,可以说国共两党的命运和中国大陆本身的命运已经没有什么争议的必要了。你在这个大的格局下做一些小动作,就好象在长江上面放船,不管你驾驶的技术怎么样,想向东开还是向西开,最后的结果一定向东,因为江水是往东流的,你自己小船是挡不过整个潮流的。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中国在冷战中的命运已经确定了,从此还可以引出另外一个更加具有危险性的推论,因为国际局势演变不会随着冷战的结束而结束,在冷战时期,由雅尔塔体系形成的远东格局又一次面临崩溃,具体的表现是中日关于钓鱼岛等等出现的争议,每一种争议都是细节,但我们不要忘记这种事情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远东格局濒临崩溃,原先受到冷战格局约束的各方通过休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行动自由。只有在这种背景下,日本才可能恢复正常的国家,才有可能重整军备,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对国际体系能否做出适当的反应,将会决定它在未来五十年的命运,如果这个决定是错误的或不明智的,那么它以前所做的一切的努力都将付之东流,他将面临更加悲惨的命运。
国家主义的选择导致不断产生集权强人
主持人:为什么民国成立了,孙中山、袁世凯、蒋中正等等都纷纷是独裁者,而没有真正的共和,民初的政治也是昙花一现,我们在这之间缺乏了什么,给后世留下了什么样的教训?
刘仲敬:这个问题是很好回答的,中国这样的国家,跨文明区域过大,事先又是官僚专制政体的国家,一开始就不具备建立完善的共和宪政的基本条件,这一点前面已经提到过了。它能做的选择,不是说我是不是能够建立完整共和宪政的问题,而是在共和宪政肯定不完美的情况下,我们是要坚持建立一个不太完美有诸多缺陷的共和宪政,还是所幸放弃希望不要共和宪政了,直截了当的搞独裁,或者更加重大的问题,中国是不是还应该像大清朝一样构建一个统一帝国。可以说强人的存在不仅仅是因为强人有过人的本领,而是他所在的政治环境需要这种强人的存在,出现了没有强人就不能进行有效统治的局面。我们假设在袁世凯所处的时代,如果袁世凯决心不做强人,保证一个有限的政府,这样的选择就跟黎元洪后来所做的事情差不多:采取一种比较消极的立场,不追求个人的最高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期望南方各省会遵守非常不完善、缺乏具体约束力的民国宪法。例如:云南省的军人决定入侵贵州或者四川,四川和贵州向中央政府告状,中央政府却没有力量管它,这会发生什么情况呢?如果在美国,答案很清楚:他们都会跑到最高法院去。俄亥俄州控告弗吉尼亚州越过山脉,侵占了它认为应该属于自己垦殖的土地。最高法院来判决,这块土地会属于哪个州,而且最重要的是,各州都会恭恭敬敬的执行最高法院的判决。
民国宪法最大的缺陷是在司法方面,民国宪法对立法和行政问题都很关心,大理院也有。纵向比较的话,它比中国以后的司法机构更接近西方司法的机构,更具有独立性。横向比较,显然它不具备行使宪法仲裁的权威和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大理院不会做出有效的裁决。就算做出了裁决,各省政府也不会遵守。中央政府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做一个弱势的中央政府,听之任之。距离比较远的各省很快就会陷入五代十国的状态。如果其中一部分干脆宣布独立,促使中国解体,也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要么你就选择建设一个军事强国,用宪法没有赋予的权力,武断施政。
这样的问题不是细枝末节,特别是在宪法本身不完善的情况下。举个例子,比如说云南省非常跋扈,我需要用违宪权利才能制服它。我想到此为止,这是不可能的。历史是有路径依赖性的。某一件事情,我做了第一次之后,就会形成一个先例,使得门槛降低了,因此很可能再做第二次。所以,没有强有力的司法仲裁,适当的妥协很难找到边界,最后的仲裁多半还要依靠武力。因为早期的民国基本是联邦构架,联邦各组成实体之间的冲突在性质上更类似于对外战争,而不是类似内部革命。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交替性的强人统治出现,各省的分裂主义倾向和他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以及各省发展的不平衡,多半会使中国分裂。这里我说的中国还不是指蒙古和西藏这些藩属,而是明朝留下的18省。各省多半会分裂为几个不同的政治实体。经过足够的时间发展以后,这些政治实体大概没有多大可能会重新复合。
例如像东三省,我们为什么叫做东三省而不叫做满洲,这里就有民族主义话语意识。我们不承认东三省和18省有根本性的不同,辽宁省跟山东省是一样的,如果我们承认东三省是“满洲”,就承认了它的特殊性。但东三省的确有它的特殊性。它有特殊的满蒙问题,人民的风俗习惯跟内地有相当大的差别。最重要的是,它的经济结构和发展路径和内地不一样。东南各省从轻工业和农业起家,依靠海上贸易逐步发展起来。这个路径和西方工业化早期的路径比较相似,而东北一开始就有很强大的重工业体系。如果中央政府没有强势干预能力,让他们各自顺着他们的发展模式走下去,我们可以想象,五十年以后,掌握东北的政权会变成一个极为强大的军事体制,它的重工业将会支持一支强大的现代化军队,这支军队将是东亚大陆最强大的力量。而由于东南部的贸易,江浙地区会产生一种非常类似于荷兰的贸易体制。这两种体制还能不能在政治上合在一起,是很成问题的事情。
我们都知道,美国的南北战争有一个重大的原因就是:北方的工业区和南方的农业区如何合在一起?双方都觉得对方在欺负它,这种情况下只能靠内战来裁决。如果听任中国这种广大的国家,内部的各种因素按照他们因地制宜的方向来发展,由强有力的地方政府来主宰他们的发展路线,将来迟早有一天,大概也就是50到100年的时间,各个地方的特殊性就可以发展到只能用武力来解决的地步。这是一个悖论: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削弱这种特殊性来维护统一,但它付出的代价是汲取各省的资源来维护中央的超级权力,这样会严重损害社会发展的有机性。大一统国家是一个在沙漠里运输冰激淋的机制。我从各省拿走一千万,在中央只发挥了一百万的作用。各省损失很大,而中央获得的却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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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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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勇、刘仲敬:中国错过了很多好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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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运动
- (1253 Byte) 2014-8-17 周日, 上午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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