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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马勇、刘仲敬:中国错过了很多好牌(1)----------好文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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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勇、刘仲敬:中国错过了很多好牌(2) -- 布朗运动 - (5307 Byte) 2014-8-17 周日, 上午9:58 (286 reads) |
布朗运动
加入时间: 2009/05/17 文章: 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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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布朗运动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就在这个从清国到民国的转型中,大概原来大清国的疆域,民国是没有办法完全继承的,如果能继承的话我们今天的领土都到贝加尔湖了,也不会出现现在的南海争端。所以,民国的政治架构没有办法容纳它了。民国的政治架构和清朝的政治架构确实有很大的不一样,清朝对外邦的管理到民国就不存在了,我们今天没有外邦,我们叫做边疆少数民族,你根本没有办法去用原来的这种政治理论和今天的政治理论去对接,这里面当然它是一个地理的因素,地缘的因素。当然这里面究竟怎么样,这里面涉及到很深的历史哲学了,涉及到哲学层面的问题了。
普选不见得是宪政的保障,宪政主要的保障是权力的分割和平等
主持人:现在回望民国,可以发现民国其实普选程度是非常高的,深入到非常基层的地方,甚至超过了欧美国家,那为什么普选并没有成为立宪的保障呢?
刘仲敬:这个问题是一个政治学的问题。照现在的观点来看,我觉得普选不见得是宪政的保障,宪政主要的保障是权力的分割和平等。英国行宪的大部分时间内有选举权的居民大概只占男性成员中八分之一,简单粗暴的说,必须是有钱者才能有选举权。对两院议员而言,一般的平民是没有选择权的,但它只要把分权结构弄好了,少数选民和贵族间能够达到平衡,在各方面权力都有平衡,即使没有选举权的臣民也很难受到另一方的迫害和压迫。
另一方面,虽然普选率极高,但权力都集中在一个单一的权力下,即使这个权力当局是由真实的选民选举出来的,普选率极高,也很容易压抑居民。就像拿坡仑当时发动政变,它的理由是第二共和国的选举权不完善,第二共和国只是少部分精英投票选举出来的,而他是全体选民选出来的,90%的人赞同拿坡仑当皇帝,相比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的国会只是由90万的有产者投票选出来的。但历史吊诡的是,这样一个居民投票型的政府,毫无疑问比英国那种政府更加专横暴力。因为像拿坡仑这种政体可以不断的实行投票,因为它再也没有别的组织可以和它竞争。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投票,我们可以预期一盘散沙的权力根本不能投票支持其他人,实际上所有人都知道,只要你举行公民投票肯定有90%的人是能够占领的。你如果只按照投票率来看,它肯定比英美更加民主,但这样保证不了它的宪政,也妨碍不了任何掌握行政集权的人或政治家实行专制统治。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是不是一下子实施普选权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分散权力的架构。
居民的政治德行不是完全相同的,完全贫穷或者一盘散沙的选民肯定会比较容易受到别人的恐吓或者欺骗。这样对不负责任的政治家非常有利。我们可以用一个更加近的例子来说明,比如1943年国民党的选举,我们的传统观念里,总是觉得国民党是得到比较有钱人支持的,穷人倾向于反对他,但富人支持它。但如果察看具体的情况,发现恰好相反。越是大城市和有钱人集中的地方,越有可能选出独立候选人、民主党派的人,越是偏僻的农村基本选票清一色是国民党,更合理的解释是太穷困的居民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们的县长说要选举支持蒋介石,他们根本不可能提出反对蒋介石的意见,他们也根本不知道蒋介石和其他人有什么区别,但大城市比较有钱的居民或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居民就有选择的余地。比如,在成都这样的地方,有青年党派,这些人有一定的身份地位,他们不太害怕国民党特务集团的威胁,他们有吸引一定的选票的能力,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你才能有一个比较健康的选举保障。
通过刚才我的那种描绘,可以推导,即使在40年代的中国,大多数穷人参加选举,不是提高了选举的质量,而是降低了这种质量,增大了政治的风险程度。我倾向于像英国,随着教育程度,分阶段用一百年时间来实现全民普选是比较好的。法兰西共和国用过激的想法,采取了接近全民普选政府,立刻就发生了政变,还有拿坡仑这种政治家利用公民来实现他的个人的目的,法国付出的代价比英国大得多,这不是个好办法。
就民国初年的政治格局来说,袁世凯提出一开始只让少数有产者和知识分子来选举,逐步推广,这是有合理性的。国民党在民初的情况下,实际上它是在野党的情况下,它虽然增加了选举权和很多穷人的投票,但穷人投票不会投给他们,他们只会投给当地的头面人物。按当时的报告来讲,不管竞选候选人的纲领是什么样的,当地的选民都会像绵羊一样支持当地的政治首领,政治宣传是基本无效的,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增加一些极穷没有知识的人当选民,实际上就是增加了军事强权的力量。像英国刚开始的时候,只有有权的商人和地主才能参与选举,商人和地主害怕军阀向他们横征暴敛,迫使他们交更多的税,他们很可能像英国的国会议员一样起来反抗国王的征税权,这样反而比较有可能形成限制权,至少机会会多一点。有的事情是欲速则不达的,这一点你要分析民国时候集权政治家的口号,他们没有把自己的政治利益和国家的政治利益考虑清楚。
中国的国会政治产生的是一种知识分子的舆论权力
主持人:那您说民国的国会有一些先天不足,是指哪些不足?
刘仲敬:先天不足是由路径约束决定的。民国国会表面上和英国的国会一模一样,但实际责任不一样。英国国会是怎样产生的?统治者觉得:我们现在办的是公共事务,又不是国王一家的事情,不能由国王一家出钱。你们这些商人和地主本身就是有钱人,难道不应该分摊一些钱,给我们办事吗?国会就是这样产生的。当时的议员他们不太愿意来,因为找他们进京就是要他们掏钱。国会表决不是说:你们国会议员只要同意就行了,我根据你的决议另外找第三方来要钱。我找你来,就是找你要钱。你投赞成票,钱就从你那里来。议员不赞同就得罪了国王,赞同就得从自己口袋里出钱,所以才会有后来的宪法危机。他们虽然害怕国王,但这个钱出得不甘心,出了钱以后又没有办法监督。没有办法,最后只好打仗解决。打到最后,钱还是国会出,但国会出的钱要落到实处,就要由国会自己管理。这就是英国国会政治的起源。这些议员不是清议的监察员,他们是负责出钱的人。什么叫做无代表不纳税呢,意思是说有产阶级应该掌握政权,出钱的人应该掌握国家政权。这句话有一个前提,就是穷人或没有纳税的人,或者是纳不起税的人,没有选举权。我们纳税人可以去约束国王,但你们这些非纳税人去约束国王干什么。你们本来就在政治之外,这个事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中国的国会政治无形中继承了明清的清流政治,产生的是一种知识分子的舆论权力。这些人和英国的地主商人不一样,本身没有钱,他们只是批评。袁世凯找这些人不是向他们要钱,袁世凯国内没钱了,就到国际上借款。但国会一定要行使财政权力,觉得向国外借钱是种错误的行为,一点儿都不能借。要按照英国的逻辑,这种行为就是不讲理的,英国议员之所以要管财政,因为这笔钱是他们出的;但中国的国会议员自己拿不出钱来,还要唧唧歪歪不准别人借钱。别人弄到钱以后,他们还要分钱,而且还要享有优先权。民初的国会在要钱的时候非常理直气壮,在用钱的时候他们坚持:国会和国会的职员享有优先权,先给我们发够工资,然后再给政府官员、军队、警察发钱。所以,后来民国的财政危机非常严重,而且出现了非常荒谬的情况,中央政府有些清水衙门的职员靠打白条过日子,而国会议员的下属却活得很滋润。
权利和责任对等是宪政的常规要求,而历史造成的既成事实是:中国的有产阶级,或者说地主、商人缺少政治德性。他们不像封建制度下的英国商人,从来没有到朝廷上保护自己权利的政治习惯。宪法仓促间把权利赋予他们,他们不知道怎么做。
国会的这些清流派都是一帮文人,不懂得怎样筹款,也不懂得怎样办理实事,享有了法定权利而没有能力尽法定义务,有能力尽法定义务的人马又没有合法的权力。这种分裂的状态造成了政治危机必然爆发的格局。有了这种格局,具体的政治斗争反而变成了次要因素。
主持人:马勇老师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马勇:这个问题本身不是民国的完整的说法。因为民国有好几块,民国本身是分裂的。在1912和1928年是最典型的西方议会制,它的议员、省议员、国家议员都是有产者的,玩的是有产者的政治游戏。过去这是我们所批判的:你怎么能规定一个选举、被选举的门槛?为什么一定要有资产才能选举?这是当年体制下的一种架构,他们的逻辑是,你连自己都没有财产怎么代表我。这就是少数人玩转国家政治替更多人负责任,有产者负整个国家的责任。
孙中山就认为西方这种有产者的政治是有问题的,因此他要走一种民粹性的政治,一定要把大家都忽悠起来。孙中山在国外流亡17年,他对中国内部的政治其实并不了解,他认为还处在1894年他流亡时的感觉,人民和知识精英都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因此他回来,想要从开会开始来训练人民。那么这种“训练人民”在孙中山的概念中,就是一种最民粹的政治,把整个社会煽动起来,让每个人都有普选权。但是每个人都有的时候就等于每个人都没有,权力最终还是被少数人玩弄,相当于每个人都在给他做背书。因为他没有一个被选举和选举的资格限定,你代表谁?你就没有办法代表了,而在这里没有差别的社会是不可能的。所以,后来孙中山的理论就是“军政、训政、宪政”,实际上国民党选举最后选出来的还是那几个政治家在玩,所有人都在给他们背书。这种体制有点像从列宁主义过来的苏维埃体制,1931年以后,中华民国中期所产生另外一个体制——中华苏维埃,中华苏维埃从江西一直走到延安,再从延安到北平,它的体制和蒋介石一样。全体人民都有普选权,但实际上全体人民都没有权利。
英国的宪政架构中有一个有产者,我出钱我监督你,我的钱花了我要监督你。而我们现在一拨人在这里,就像两会代表到北京来开两会,我们国民出钱,但是我们又没有选票,决定不了任何事。两会代表不举手干什么,他有什么资格举反对票?这确实是一种实实在在生活产生的政治。中国在这个过程中确实有问题。
从这里看,我们从民国再回望,从中国一开始走向现代的架构,从1895年开始慢慢到1906年走向宪政这个过程,我们会发现,我们过去的批判有些是不对的,我们过去批判说怎么能有选举资格限制呢,选举应该是人人都能选。错了,选举就应该是有资格的,没有资格的选举肯定就不是真选举。所以我们一百多年民主的道路还真的要重新思考这样一个路径和价值。
民国法统毁于冯玉祥的首都革命
主持人:马老师,刚才您讲到《鄂州约法》,您认为《鄂州约法》是民国法统的起点,那么民国法统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被破坏的呢?
马勇:民国法统本来没有问题,后来等到袁世凯洪宪帝制以后,突然出现一个宪法争论,这时候提出民国起点从哪儿算?护法战争就是护的这个。孙中山讲现在要回到民元约法,黎元洪民元约法的时候是副总统,现在也是副总统,因此应该让黎元洪接班。孙中山讲根据哪个接班?是根据中华民国的袁世凯的宪法还是南京临时约法,所以,当时在打的时候就争这个,这是民国法统首次被提起出来。后来黎元洪几起几落,几次扯皮都是说你究竟算是哪个时候的总统,你就职的日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从这里衍生出一个问题,民国真正的法统确实不能从孙中山讲的《临时约法》算起,刚才我讲的南京临时政府状况的时候说过,它不是一个必然的制度设置,而是临时性的制度措施,南京临时政府仅仅就是历史上存在过一百天的一个机构。后来清帝逊位,把权力移交给民国,这时追溯民国法统,我就认为要追溯到汤化龙出山,湖北军政府成立,也就是《鄂州约法》的时候。
因为当时《鄂州约法》就是专门给湖北军政府制定的宪法,究竟这个宪法未来是国家的宪法还是湖北区域性宪法,就要看历史的继续发展了。如果湖北军政府后来一直主导着中国政治,当然《鄂州约法》会从这个区域推向全国,但一个月后,民国的政治重心就从湖北移到东南去了,湖北没有地位,它仅仅只是首义之区。后来黎元洪当副总统就得益于这一点,宋教仁也因此往南方去了,虽然《鄂州约法》没有往下走。但从后面的民国法统看,和这个有关联。因为黎元洪始终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有这么一个逻辑的关联。黎元洪在后来的民国构建中,都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他是首义元勋嘛。
这里我要说一点,我们过去把宋教仁作为一个革命派这是不对的,宋教仁不是一个坚定的革命派,他做的是宪法研究,并不是革命。更重要的是我们过去低估了他和袁世凯之间的这种关联,因为在1907年间岛问题提出,日本人在吉林做了一块飞地,慢慢这块地眼看就要成为日本的土地,如果不是宋教仁发现这个事后来就会成为事实,宋教仁发现了日本政府的野心,当时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宋教仁是革命党,是一个坚定的革命党,宋教仁一定把这个东西在日本公布了,就骂清政府卖国了,但宋教仁没有这样干,宋教仁通过郑孝胥,当时郑孝胥是预备立宪公会会长,通过清朝驻日本的公使馆把间岛问题这本小册子转给了袁世凯。袁世凯当时是军机大臣兼外务部尚书,通过这个事,袁世凯就觉得宋先生有本事,而且给国家的贡献很大。袁世凯就让外务部依据宋教仁的研究和日本人谈这个问题,把间岛要回来了,袁世凯就希望宋教仁回到体制内。但这个事情被革命话语遮蔽了,这是1907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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