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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质疑杨佳律师谢有明:你不是编外公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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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质疑杨佳律师谢有明:你不是编外公诉人 -- 常委 - (1332 Byte) 2008-7-14 周一, 下午6:14 (640 reads) |
异乡客
加入时间: 2004/06/10 文章: 141
经验值: 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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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异乡客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文中提到,杨佳上海袭警案近来成了媒体焦点,最先介入此案的律师谢有明也因此案成了新闻人物.....
虽然谢最先介入了杨佳案,但并不能因此认定杨佳已经委托谢作为他的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从目前媒体的一些报道来看,杨佳只是进入第一步骤,也就是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约见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要求律师维护其在这一阶段的合法权益.
而这之后,该律师的任务可以视为完成,至于今后是否继续委托他为辩护人,则要看杨佳或其家人的意愿了.
从文中其实不难看出,该法学专家已经意识到谢并非辩护人而只是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况且还不是经杨佳本人指定,而是由上海警方钦点.
既然只是这样一个角色,那要求谢高标准严要求的做到"作为嫌疑人的律师,其职责就是搜集己方证据、查找控方漏洞来为当事人作无罪或罪轻的辩护。哪怕这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只要有一丝无罪或罪轻的希望,也应尽百倍的努力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有点强人所难了?
根据媒体最近报道,杨佳的父亲已经委托北京律师作为辩护人,当然这一委托最终还需经过杨佳本人确认.
上海袭警案凶手杨佳父亲委托北京律师辩护
晨报讯 发生在7月1日的闸北袭警案现已侦查终结,并移送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昨日,记者从北京方面获悉,犯罪嫌疑人杨佳的父亲已与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协议,委托该所两名律师为杨佳进行免费刑事辩护。辩护人之一、主任律师熊烈锁向晨报记者表示,杨佳被判死刑虽可能性比较大,但“死刑不代表没有辩护的意义”。
昨天中午,熊烈锁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在通过网络获悉杨佳袭警案发生后,他们曾专程赶到杨佳与其母亲在北京的住处,“赶到时杨佳的母亲并不在家 ,因而在门上留下一封信,表示愿为杨佳提供免费的刑事辩护服务。”杨佳的父亲在获悉这一情况后,随即他们取得联系。“他对我们比较认可。我们得知杨佳父母离异多年,收入都不高,可能很难承担死刑诉讼的高额费用,因而决定为其免费辩护。”
熊烈锁称,7月12日,双方已签订授权委托书,“但这一亲属的委托还要经过杨佳本人确认。”他与本所律师孔建将共同办理此案,在看守所会见杨佳时,还会向杨佳出示有关签署的授权委托协议,当事人若同意他俩为其辩护,还要和律师事务所签署一份新的委托协议。熊烈锁表示,他们会组织一个专门的团队,以“律师团”形式,为办理此案提供专门的法律服务。
熊烈锁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他们会到看守所会见杨佳,并到相关司法机关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卷材料,再根据案件情况调查收集有关材料,并针对性研究辩护策略,提出辩护意见:“我们目前也在通过网络及媒体发布的一些信息,对案情进行研究。律师的介入有助于保证侦查、审讯过程、判决的公正性,能够更具体的了解事情的原委和案件情况。”
http://news.online.sh.cn/news/gb/content/2008-07/14/content_2443988.htm
作者:异乡客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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