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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迷感兴趣的英文翻译问题上的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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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迷感兴趣的英文翻译问题上的争论 -- Anonymous - (1166 Byte) 2002-8-15 周四, 上午2:35 (230 reads) |
贝苏尼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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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英文原文是:“I AM INTERESTED IN BEING YOUR LAWYER PROBONO,NOT FOR MONEY,BUT FOR JUSTICE。THOUGH THEBAKERS HAVE ADVANTAGES OVER YOU IN ALMOST ALL ASPECT,THAT SHOULD NOT IMPEDE YOUR EQUAL OPPORTUNITY FOR YOURRIGHTS。。。”
英文高手"我之所以有兴趣作你的律师,不是为了钱,乃是为了公平。尽管贝家几乎在所有方面都比你更有优势,但那不应该损害你争取权利的公平机会"
人权天赋注:更准确的应该是“为了公正”。
同意。JUSTICE一般译为“公正”。上面那段话可以略作修改如下:
“我之所以乐于担任您的律师,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争取实现司法的)公正。尽管贝家几乎占尽了优势,但这不应该成为限制您争取(合法/正当)权利平等机会的理由。”
贺:“我之所以在今年看到報導後願意免費給予你們法律援助,是因為你們是正義的,貝克是非正義的。你們雙方力量雖然懸殊很大,但雙方都應該有個公平的機會。。。”
贺的翻译明显是错误的。理由如下:从原文来看,律师愿意为贺辩护并不是因为相信后者的“正义”,而是为了实现司法的“公正”,给缺乏法律手段的一方以帮助。律师并没有预先判定贺是“正义”的。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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