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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重复千遍是真理,我在999遍的时候说出真理不知道是否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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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重复千遍是真理,我在999遍的时候说出真理不知道是否有用? -- 消极 - (2015 Byte) 2007-11-28 周三, 上午12:03 (1194 reads)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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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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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什么太上皇云云,我看你是口不择言了,不跟你一般见识。我要真是太上皇,早就出头干预司法,告诉你不该审理此案了。可我在你判案前说过一句话么?你胡乱判案,他人当然可以在事后批评,谁要这么做,就是撒谎,就是做太上皇?我知道揭穿那判据的荒唐当然令人难堪,可你也犯不上这么没品不是?
鲁肃判案与我有什么相干?我驳斥他的判决的文字还在呢,要不要我贴出来?他被版主05封杀过,也没有告状,自己就跑到新船去了,怎么会扯到我头上来?
懒得和你这浑小子较真,只说我对法庭规则的理解。
封名当然是大案,但那案子的诉状还在那儿,说的清清楚楚是两个事由,包括删帖与封名。删帖不在受理范围,这你不能否认吧?封名案法庭规则规定得清清楚楚,那就是被告只要有一个网名不被封,那就不受理。这精神任何一个人都能看懂,那就是只处理因封名导致网人无法上贴的案子,与过去是否封过名毫不相干。
是人都只能做这种理解吧?如果不是,请问你怎么理解?作为法官,你能做出什么弥补措施?人都解封了,兴师动众到底是为了设么?就为给被告平反?这究竟有什么实质意义?此例一开,大众明白法庭原来是审历史案件而非现实案件,纷纷起诉,我看你怎么办?例如封芦案从未审判过,我现在起诉,你能受理么?可笑!
法庭规则由法官解释,这的确不假,可这规定根本就不通,在真实生活中有高级法院乃至宪法法院,法官对法律条文的解释是可以挑战的。但咱们既然没有这套,当然就只能根据常识和逻辑来判断法官审判是否合理。以这条为理由为你错接错判案子辩护,不许他人批评,谁要批评就诬蔑人家是太上皇,未免可笑。再怎么着,你也无法曲解“是否必删帖由法官判断”这规定吧?你怎么可以无视那规定把权限下放给陪审团呢?
我告诉你我对此案的看法吧:我觉得版主15封名完全错误,乃是她一贯的意气用事。但这是实质,不是程序,开庭审判就只能严格按照程序来,法庭规则既然规定不受理此类案子,你受理了就是法外兴讼。程序高于一切,必须压倒你的朴素正义感。同理,南京老右是什么人与此案毫无关系。你要为她打抱不平完全可以,不用把这扯进案件审理中去。须知法官判案时面对的只能是斑竹15那个抽象符号,不是某个活人。
你说我指责你从未看过法庭规则是造谣,我是为你遮丑。我在《关于消极的再评价》中早说过了,你法外兴讼,向陪审征询是否必删帖,只能有两个解释,一就是你没有看过法庭规则,二就是彻底缺乏理解力,我问你该选哪个,你没吭声。我后来想想后面这个可能太伤人,所以改成第一个。现在既然你说我造谣,那这可能可以排除,我现在宣布,据你声称,你确实看过而且仔细研究过法庭规则,所以,你之所以受理根本不该受理的案子,乃是因为彻底缺乏正常理解力。怎么样,这还是重复999遍的谎言么?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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