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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互搏”是否违反社会公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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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互搏”是否违反社会公德? -- 非文人 - (1700 Byte) 2002-12-08 周日, 上午8:37 (546 re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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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稿费是只能付给有真名者的,
因为稿费是收入,
必须付税,
以假名收钱称为洗钱,
是极其严重的罪行。
不管是哪一类刊物,
即使是你说的第三类,
也必须给出真名才能给稿费。
所以只要是给稿费的杂志,
一定要求作者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的。
其实你说的第三类杂志通常是稿费给得最高的,
因此绝对不可能在合法情况下不要求作者提供真实姓名和地址。
既然民主中国给稿费,
按照美国法律,
必须由贺文代表的真人领取。
现在马悲鸣私自给民主中国自己的真实地址姓名领取本应属于贺文代表的真人的稿费,
是诈骗行为,
任何杂志社(包括你所说的第三类)可以对这样的诈骗嫌疑犯做编辑部有权做的处理,
包括公开其信件。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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