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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互搏”是否违反社会公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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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文人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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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左右互搏”是否违反社会公德?
非文人
我想老郑这里的社会公德主要是指投稿报刊杂志所要遵守的一般道德原则,但是社会发行的报刊杂志成千上万,上至学术杂志下至黄色刊物,三教九流各色均有,如何有一个通一的公德?PLAYBOY和NATURE的道德要求差距何止十万八千里。报刊杂志的道德原则档次,主要由其投稿规则来确定并通过编辑审查来实现。
报刊杂志按道德档次大致可分三类(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1) 科研学术杂志一般都要求是原创性的,不可一稿两投,必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地址。
2) 一般报刊杂志就差一档次,可以用笔名投稿(笔名并非真实姓名而是假名)。
在这一类报刊杂志中,较高档次的新闻报刊,注重新闻的真实性,如发现有不实新闻及时纠正,要求作者提供真实姓名(虽然允许使用笔名),这样也就防止了“左右互搏”的发生。但另一些较低档次的报刊,并不注重新闻的真实性,只求新奇以吸引读者。一些这类报刊并不要求作者提供真实姓名,当然也不再乎“左右互搏”的
发生。
3) 下九流报刊杂志,如黄色报刊杂志,几无道德约束。
至于“民主中国”属于那一类杂志,这应该由它的投稿规则,编辑审核及登载的文章来判定。从编辑部对马悲鸣“左右互搏”案的反映来看,“民主中国”似乎要办成2)类中的较高档次的杂志。但是,如果“民主中国”在投稿规则中,不要求作者提供真实姓名,则用不同笔名“左右互搏”的问题就不可避免。当出现一人多
笔名的“左右互搏”时,也无违规可言,因为作者完全可以认为你就是要办2)类中较低档的那类报刊,用违反“社会公德”来批判似乎不妥。
如果“民主中国”在投稿规则中明文规定不准“左右互搏”,则马悲鸣违规,“民主中国”有权追究责任。如果“民主中国”在投稿规则中要求作者提供真实姓名,马悲鸣提供了贺文的真实姓名,则马悲鸣必须有贺文的授权证明,否则马悲鸣有欺骗嫌疑。
至于抄袭,与“左右互搏”是性质不同的问题,反抄袭的后面是版权法,任何抄袭都可能触犯版权法,谴责抄袭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作者: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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