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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我的态度可能过激了,不过必须强调一下,我认为,自由讨论不能引上帝或圣经作论据,否则绝无费厄泼赖可言,倚天一出,谁与争锋? |    |   
		| 芦笛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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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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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搬出终极权威来,自己作他的代言人,对方还有什么抗辩余地?这完全是垄断话语权。
 
 因此我建议,诸位要讨论异性婚姻也好,同性婚姻也好,意淫也好,强奸也好,请尽可能不要搬出上帝或圣经来作论据。你们的上帝不是我们的上帝,你们的权威不是我们的权威。这玩意不是自然科学,没有共识也永远不可能达成统一标准,将上帝作为压倒对方的WMD毫无说服力,甚至没有杀伤力,还是收起来比较好些。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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