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我的态度可能过激了,不过必须强调一下,我认为,自由讨论不能引上帝或圣经作论据,否则绝无费厄泼赖可言,倚天一出,谁与争锋?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我的态度可能过激了,不过必须强调一下,我认为,自由讨论不能引上帝或圣经作论据,否则绝无费厄泼赖可言,倚天一出,谁与争锋?   
所跟贴 老陈你这个站不住脚。如果同性恋是合法合理(不邪恶)的话,则第1,2条都没有什么(你循环论证了)。第三条,异性恋也有骚扰 -- 小小衲 - (0 Byte) 2009-5-21 周四, 下午2:21 (87 reads)
陈皮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7/12/01
文章: 3235

经验值: 118330


文章标题: 2和3可能是1的果 (95 reads)      时间: 2009-5-21 周四, 下午2:28

如果说同性恋是后天获得的,那给中小学生普及提醒,充分开启同性恋的意识阀门,难道你认为无所谓?

不是说了,诲淫诲盗啊。

古希腊和古罗马,相信不可能那么多同性恋,也就是因为当时的“思想教育”没有掌握在穷苦的无产阶级劳动人民手中。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陈皮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可以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0055 seconds ] :: [ 24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