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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的态度可能过激了,不过必须强调一下,我认为,自由讨论不能引上帝或圣经作论据,否则绝无费厄泼赖可言,倚天一出,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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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的态度可能过激了,不过必须强调一下,我认为,自由讨论不能引上帝或圣经作论据,否则绝无费厄泼赖可言,倚天一出,谁与争锋?   
所跟贴 2和3可能是1的果 -- 陈皮 - (118 Byte) 2009-5-21 周四, 下午2:28 (96 reads)
小小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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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7/08/18
文章: 6016

经验值: 188261


文章标题: 我是说你循环论证了:因为它是邪恶的,所以不能写进教科书,写进书里就会教坏小孩。那如果同性恋不是邪恶的,写进书里又何妨? (102 reads)      时间: 2009-5-21 周四, 下午2:41

作者:小小衲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得先说明他是邪恶的啊? 

你会说,写进书里会妨碍像你我这样信仰的人的人权(因为,我们不想自己的子女受这样的教育)。

但同性恋者会说:那是你们的认识错误。所以才要写进书里,纠正这种错误认识。(就像把进化论写进书里,纠正你们神创论的错误观点一样)。 

不幸的是,越来越多的不信神的异性恋,支持上面的说法。

所以,我认为需要在上帝之外,说明同性恋是错误的。这也正是我(可能也有老哈)迷惑的地方。从世俗的角度来说,同性恋确实没有什么错误的地方。

作者:小小衲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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