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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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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狼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目前的case可能得dismiss。我在拷贝陪审团规则到法庭时,发现以下规定:
“目前,陪审团仅受理:不包括涉及网友隐私的删贴的申诉,包括抗议某些贴子被删,和抗议某些贴子没有被删。如果被删贴涉及作者笔名被封,而陪审团裁决该贴不应该被删,则坛方应立即解封该笔名。”
然而此次封名并非由删贴引起。所以,现在陪审团只能审议删贴的申诉,而不能审议封名的申诉。根据现行法律,只能先dismiss,由立法机构讨论是否修改法律,然后再重新起诉。
阿呆的案子,根据其本人申诉,应同样处理。
作者:狼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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