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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法官大人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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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官大人请进   
所跟贴 老狼, 请看看这一段 -- Anonymous - (480 Byte) 2004-11-19 周五, 下午10:17 (237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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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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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由于二法相抵,所以只能理解为“由于删贴而引起的封名案”以跟陪审团规则相符 (201 reads)      时间: 2004-11-20 周六, 上午12:36

因为当初只修改了一个法律(而这个修改正是董事会为了这次被告能够尽快成功起诉所作的努力),却未相应地修改另一法律。陪审团规则里也谈到了“封名案”,但那明确是说由于删贴所造成的争议,已被封名的相应的处置办法。

所以基本上只能dismisss,然后修改陪审团规则,才能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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