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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纯粹出於好奇,诸位觉得贝网友这句话的正确性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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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跟贴 |
为了避免扯到别的地方去,补充如下: -- Anonymous - (492 Byte) 2002-11-28 周四, 下午11:05 (119 reads) |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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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第一点,是否可以认为,其他情况,比如杀人放火盗窃,大庆游行示威,
农民到乡政府抗议,法轮功围政府机构,即使‘立法司法都不独立’,也一样是违
法,而唯独六四学生例外?
或者,您的意思是在立法司法独立之前,以对话的名义,占用公共场地都不是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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