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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和非暴力抗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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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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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14/01/05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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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本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前面老河一文 (《我看 “占中”运动的失误-----兼谈行为、动机、权利》http://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864667),所述关于”自由的行使应以不侵害他人为前提“的道理虽然清楚,但我还有疑问。困惑于在这样的处境下港人怎么办,以及在类似的处境下人们有什么可行的选择。
港人争取选举权利,我没看出来有任何不对。有争议的是争取的方式。非暴力抗争为多数人所支持,也是至今“占中”运动所奉行的。
王力雄几年前就指出非暴力抗争产生作用的三个前提:政府的良知,真正意义的法治,民间社会的存在。以中国政府而言,这三者都不存在。以香港而言,法治相对成熟,民间社会也较为自由;政府的良知却不好说,我相信是有的,但是它不能完全做自己的主,小事自己定,大事听北京。据说驻港解放军总部和特首办公室不远,有正常思维的港府领袖都知道不听话的后果。所以,在这个大背景下,港人非暴力抗争的前景是不被看好的。
其实,王力雄所指出的三个前提并不全面。香港的特殊历史、它的国际化程度、和公民的整体素质,会使北京在处理一些不那么重要的问题的时候会考虑到自己的面子或者说是形象。也许这就是在胡锦涛执政的时候,香港两次抗争都“胜利”了的原因。在“普选”这样大的问题上,北京面临着可能失去对香港的直接掌控,和担心内地城市的效仿,让步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上面没有提到:新闻自由。独立公正的媒体报道对非暴力抗争至关重要。争取到民众和国际社会的同情与支持才能给政府施以有效的压力,“唤起”执政者的良知。据无国界记者组织的排名,香港2002年排18,2013年58,2014年61。中国则高居175,仅低于北韩等5个地方,有把排名榜当金牌榜来看待的劲头。(当然,对这个无国界记者组织的排名,一来仅作参考,二来北京一直是嗤之以鼻的。)如果没有(相对)自由公正的报道,非暴力抗争的效果也大打折扣了。
就以我接触到和理解的国人而言,老百姓本来就不稀罕民主和选举的权利,再看到对抗议活动的抹黑,结果绝大多数国人对一部分港人的政治诉求根本不能理解,没有一丝同情。
悲观的说,港人有真正民主要等到北京的执政党接受了民主;这和西藏问题有点类似(西藏问题的解决要等到中国的问题解决以后)。另一方面,香港作为和西方主流思想最兼容的中国城市,如果中国要“试行"民主,不也是应该自香港始吗?
说起来,我对倡导民主没有兴趣。总觉得那是强求不来的,没有较高的公民素质的支持,再好的民主设计也会走样。对于香港则怀着同情,我想香港如果实行民主,也许比台湾会强一些吧,因为香港社会和台湾一样发达,而且地方更小更好管理。
“占中”长期占据了一些公共场所,阻塞了一些道路,这些都是违反香港法规的。“占中”人士的解释是合法的手段已经使用过了,没有效果。对“占中”的此类活动(以及对香港经济的影响)已有很多批评。对于学生的爱护除外,我所不认同的是,批评的对象似乎错了: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责任在于政府啊。不能保护受此运动影响的另一些人的自由和权利,是政府的失职。政府执法不力,是犯法者的责任大还是执法者的责任大?参与“占中”的人(学联)知道他们所做的有违法的地方,同时愿意接受法庭审判。无法把这许多人都投到监狱也正说明了政府缺乏民意的支持,说明政府去妥协的必要。顺便说一句,梁振英是689票当选(out of 1200),在有中共强大背景的选举委员会里只得到半数,实在臊得慌。
非暴力抗争形式多样,最能为大众所接受的就是严格守法的抗争。不过,最为人们称道的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权利运动和圣雄甘地领导的印度独立运动和都有违法的地方(下面附一篇关于黑人运动的介绍文章),更不用说对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影响了。在很大程度上,非法的非暴力抗争是引起大众注意力的有效方式。
说了半天,我的看法是,诉求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公民可以进行非暴力抗争。守法的,政府应该支持(给地方);非法的,应该法办(依法办理,不可滥用暴力)。法办不了的,协商解决,修改法律。这是不是最佳途径我不知道,一切都有北京这只老母鸡罩着(“老鹰捉小鸡”游戏里的母鸡),难说。
现在写点文字太费劲了,几段话吭哧半天。所用时间已经严重超支,先打住吧。
作者:本本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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