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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字简化我曾经的一些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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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碁迷
加入时间: 2009/08/29 文章: 354
经验值: 1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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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碁迷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由芦老师的帖子想起来的,过去我也和大学同学交流过一些看法。
芦老师的观点大部分我有共鸣,有几个枝节不同意。一个是文字总是由简入繁这个观点,我在哈老的跟帖后附议了一下:
语言文字由简单入复杂再逐步回归简单的例子也不少,芦老师说的武断了。
典型的比如日耳曼语系,听人说英语可能是其中简化程度最高的一个分支了,比如词格的变化,有的变态语言分支某些词汇居然有七八种格,同样一个词也能七十二变。而英语则已经高度简化(或者说退化),一般也就两三种,比如学英语只需要记住does, has这类的第三人称单数用特殊形式也就差不多了。性的变化除了有限的几个人称代词也几乎退化殆尽,不像法语,随便一个名词都要琢磨琢磨这个词是公是母。总之,日耳曼语系里,东方人学起来最轻松的可能就是英语了。
但我听人说,其实英语原来也是挺复杂(或者说规矩)的,后来就越来越随意了。比如我们上中学的时候,就已经不怎么区分who 和 whom了。但据说老派的英美人,who和whom还是分的很明白的,你要是不分,人家可能觉得你没文化 还有比如shall和will这类的。
总之,我觉得,由简入繁和由繁入简不能一概而论。
另一个可议之处是芦老师对简化字“粗暴”合并繁体字强行简化的某些评价。我对粗暴合并繁体字进行简化的idea很有意见,可能其中80%的简化方案我都不赞成,唯独对芦老师举得某些几个例子不太赞成。我认为,如果合并简化可行,那矬子里拔将军 -- 可能也就只能是把曾经分化的同源字再给他合并,返璞归真一把了。当然我觉得这个度很难掌握,极端了的话,干脆不要偏旁部首,同音同源字统统用一个字代替,这就成笑话了。但我觉得同音同源字,尤其是那些不常用的,适当合并一下,也并无不可。
我最有意见的是非同音同源字的强行合并,比如岳飞的岳和五嶽的嶽,比如前後的後和皇天后土的后,等等。这无异于强奸汉字,纯粹是拿白字当简化,我管他叫文盲形简化。
还有不能忍的是自己造字,简化字方案里一再强调所有的简化方案都是有案可查,绝对不是从新造字,但施行下来就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了。自作聪明的自行造字比比皆是,比如發達的達改成达,比如蘇州改成苏州,我实在想不通这种简化根据何在。再比如筆改成笔,我原来以为也是这类自作聪明的造字,后来有达人告诉我这个还算凑合,因为“笔”是六朝时期流行的俗字,这次简化等于是扶正了,虽然是古人自行造字,但毕竟上千年了,有情可原。
其他的简化方案,比如芦老师说的笔画简化,很大一部分来自草书和行书中的约定俗成,比如“马”,好像那个奇怪的“无”字也是,不过我对书法不是很懂,不敢定论。这类简化我觉得最make sense。
除了合并,另外一种返璞归真的复古简化我也是比较赞成的,比如“云”; 还包括清清理某些异体字,比如著名的有四种写法的“回”,比如插了三把腰刀的“人”字,等等。人畜无害,节省大家的精力时间。
还有些简化方案我不太说的轻,比如类似前面“笔”字那样,一个字的几种异体字中选取写法最简单但很可能最“没文化”的一个扶正,比如从“橘”到“桔”。有人觉得太土没文化,也有人觉得说得过去因为古已有之算不得强奸。这个我觉得见仁见智,或许可以象英语一样允许这类字并存,写的时候用俗字节省时间,打字或者印刷的时候用雅字尊重文化,数字不是还可以大小写么?汉字也应该可以容忍俗体雅体共存,毕竟这类字不是那么多,并不会给小孩子读书识字增加多少负担。
一点愚见,供批判。
作者:北京碁迷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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