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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答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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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芦笛   
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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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答芦笛 (476 reads)      时间: 2002-12-03 周二, 上午11:4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谢谢芦笛先生用他的认错在在证实了本人仅三言两语的批评就打中他的要害;同时也证伪了他本人关于高寒实事求是的批评是对他的侮辱之指控!



昨天本人跟了一个短帖,指出芦笛最新帖子中表现出的三个自相矛盾:



1)一个其文堪称“党文化之总代表”者,却自称是“以扫荡党文化为己任的有良心的独知”;



2)一个大反“诛心之论”者处处现演现爆“诛心之论”;



3)一个不知“学术文章”为何物者却教训别人写“立论扎实、思路严谨、文风纯正的学术批判文章”。



以上三条意见,芦笛先生今天立马就头两条发表了认错声明,这就在在说明:字不在多,打中则灵;棋不在繁,吃王就赢。这就如同本人曾用连标点28个字,就“打”得芦笛先生从此再不敢提他的“证明革命引发核战争概率为零”的伪命题一般。须知在那之前,他先生可曾是以“日产万节”的高产来反复地、多面地、立体地、纵横地论证过此招的合金钢度啊!



至于芦笛先生提出的“组织网上道德法庭”,审议“高辱芦”案的建议,尽管本人与芦笛先生在其他许多方面意见都尖锐冲突,但在“组织网上道德法庭”这一点上,我却与他(的意见)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故本人特在此予以附议。



本人出庭将做两件事:



1)自我辩护;



2)反诉



关于第一点,我将证明,芦笛指控我“侮辱”他的那些内容,非但不是“侮辱”,而且是有着大量证据支持的事实,是恰如其分的描述。譬如:“老鼠爬秤钩——自称”、“出伪命题者,文也伪人也伪……”等等。



关于第二点,我将举证,芦笛先生在本坛,就侮辱网友之众、辱骂版主之恶,以及其持续时间之长,造成影响之坏,堪称本坛第一人。





此外,我要深深感激芦笛先生对我的肉麻的赞美:



“我从来没有惹过他,是他莫名其妙、不远千里地打上此坛来‘迎击’我的。”



这等于是说:高寒“迎击”芦笛绝无丝毫私仇可言!



在此,我要请芦笛先生仔细地想一想:在这个您常常被“娇惯”地保驾护航、且有一大帮 Fan 助阵的坛子里,你设擂的“论题”第一招都不得不折翼而归,那么,你这“道德”的第二招,就真有那么高的胜算吗?



最后,我甩给您三句话:



1)要与高寒过招,就“月亮坝儿耍关刀——明砍(侃)”;不想燃战火,就把那絮絮叨叨的烟锅巴也给灭了。



2)您只要不招惹高寒(注:不是私仇、也没有私仇),我一般是懒得搭理您的。楚河汉界,分寸自己掌握。



3)您有您的长处,我有我的短处。不过,每次您都是以己之短克敌之长,故哪会有您胜算呢?







****************************



附件一:





作者: 芦笛 你这话不对 12/2/2002 06:08 [Click:141]





老郑没宣布过服我,老马嘛,怕我倒是真的,服则未必。



昨天写完后过后想起,我那“判决书”有的地方说民运太过分了,如说“互搏案”是他们制造出来搞臭反对派的。虽然前头声明是用“毒眼”看人,但这种无根据猜测完全不对,本身就是我反对的党文化作法。准确地说,应该是“政治立场导致的偏见使他们对此案失去了客观的透视能力”才是,等我有空去改一下吧。



跟帖我一个都没看,只看了标题。“芦三行”现在改成“芦标题”了。看了标题,我想起来有的话根本没说够,如“有的民运领袖和网上著名打手和玩家们打的火热”应改为“有的著名民运领袖不但和网上著名打手和玩家们打的火热,而且本身就是恶骂冷嘲侮辱论敌的好手,不但善於给对方扣‘打击中国光明面’的致死罪名,而且竟因满口污言秽语、辱骂网友被中立论坛封过笔名。”





附件二:



芦笛:芦判对老郑和民运的不公之处(节录)







首先要指出,我犯了与某些民运人士和同情者类似的错误。我过去多次指出,某些民运人士及同情者把对共党的仇恨泛化扩散到了非共批评者的头上去,把他们当成了共产党。其实我自己也犯了类似错误。自我发动“扫荡”以后,著名的民运领袖高寒先生光临此坛,毫无缘故地便对我和其他网友多次地、反复地、大量地进行花样百出的人身攻击、侮辱和嘲笑,例如骂我是“芦荡之蛙”、“老鼠上天平自称自赞”、“写陈谷子烂芝麻”,他骂的花样实在太多,比起老马骂老郑来有过之而无不及,要全部记住、一一列举是根本不可能的,还是请网友们去参观我的文集中他留下来的那些跟帖。不仅如此,他还造谣诬蔑我在奸坛“具有特殊身份、多种密码”,扣致我于死罪的政治罪名“打击中国的光明面”,在我一度罢网时,他上贴对我进行性质极端恶劣的全面人身攻击,严重违反坛规,导致笔名一度被封。一个堂堂民运领袖干出这种事来,实在是让人难以相信!



必须指出,尽管他百般辱骂侮辱嘲笑我,我除了偶尔反唇相讥外,从未用过类似的语言回敬过他。他对我的持续纠缠与马对郑的纠缠非常相似,不同的是我从来没有惹过他,是他莫名其妙、不远千里地打上此坛来“迎击”我的。为了让自己得到保护,我在此请求非文人先生组织网上道德法庭,审理“高辱芦”一案。



这位杰出的民运领袖和优秀的民运理论家这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恶劣表现,比中共的破坏还更有效万倍地为海外民运抹了黑,极大地败坏了民运在普通民众中的声誉。不幸的是,由于高寒先生是伟大的民运领袖兼杰出的民运理论家,我对他的种种无德行为的恶感就很自然地扩散到了整个民运头上去。这其实是很不公正的。民运不是铁板一块,内中鱼龙混杂,其中既有高先生这种不讲社会公德的原教旨马克思主义革命家,又有虚怀若谷、勇于改过的刘国凯先生。我不能因为其中的个别害群之马就把所有的民运人士一锅熬。





附件三:



芦笛:最后一碟小菜:芦法官的判决书(节录)



不幸的是,如今许多所谓民运人士搞的也是这一套。谁要胆敢批评他们,或是说共党好话,不是为虎作伥的犬儒(那还是轻的,可见敬爱的胡主席确实是我们心中的红太阳),就是人品有问题,更严重的当然是老郑《良心》帖中罗列的那些吓死人的罪名:手握屠刀,身后站着刺刀代表的强权,等等。这里的逻辑很简单,不过是个连等式而已:批评民运=为虎作伥=共产党=仇恨打倒对象。这公式其实不是民运人士发明的,这些人似乎没有什么发明能力,顶多只能热热我党冷饭。凡是毛时代过来的人都能看出,上面那公式不过是我党那“批评共党=反动派=专政对象”的更新换代而已。





附件四:



高寒:当杂耍看看也未尝不可。奸坛本是个需要文学杂耍政论家、也确实产生文学杂耍政论家的坛子! 12/1/2002 22:17 [Click:86]



其实,作为奸坛党文化之总代表,屡屡以“扫荡党文化”为大旗,这算不算一种“自我互博”?更何况反“诛心之论”者处出现演现爆“诛心之论”了:





//“互搏案”不过是孔捷生趁机拒绝使用他的作品的方便借口。而在老郑的“矛盾论”里,人们不但能聆听伟大领袖毛主席“暴露人民所谓的‘黑暗’者必定渺小”的教导,而且可以触摸到作者对批评民运者的怨恨。//





什么时候,老是心仪着“学术”者,倒是真正磨出一篇半篇能让那“学术”看得起的“立论扎实、思路严谨、文风纯正的学术批判文章”来呢?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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