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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陪审团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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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陪审团告诉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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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向陪审团告诉
(427 reads)
时间:
2002-10-29 周二, 上午3:01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最近老芦离开奸坛并辞网,网友易明惜别,赠送七律一首,邋遢道士
也附和了一句,此诗本是文学作品,毫无犯禁之处,不意贴出不到
半天时间,竟然被斑竹删得无影无踪!
这事干得之下流,任何人都能想像得出来:如果朋友通过邮局给你寄来
份厚礼,却让邮局贪污了,让你丝毫不知道这件事,你在事后发现心
里当作何感受?老明与我素不相识,无非是网上知己。现在我走,人家
情深义重,赠诗一首,我当然要加以珍藏。可就因为我得罪了奸坛的后
进斑竹贝苏尼(这是她自己在坛子里宣布的,不存在我暴露隐私),奸坛
的值班斑竹竟然干出这种下流事来。那首诗我还看都没看见就此失踪,
如果不是朋友告诉我,我就连老明有过这桩举动都不知道。这在我看来,
是他没把我的离开当回事,而在他看来,他赠诗我不答,足见薄情。任何
人都能看出来,奸坛个别斑竹干出这种破坏他人友谊的事来有多卑鄙。
我这里特地向陪审团告诉,请求你们查明此案,让负责的斑竹出来承认
这桩下流事,并向我和老明沉痛道歉。鉴于此诗已无法回收,我保留
经济索赔的权利。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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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芦笛!(第二次贴上来)
--
老金在线
- (1138 Byte) 2002-10-30 周三, 上午6:42
(49 reads)
请斑竹删掉一个帖子!
--
老金在线
- (140 Byte) 2002-10-30 周三, 上午6:48
(52 reads)
支持芦笛!
--
老金在线
- (1138 Byte) 2002-10-30 周三, 上午6:20
(71 reads)
欢迎老芦回家!
--
邋遢道士
- (916 Byte) 2002-10-29 周二, 上午4:45
(154 reads)
斑竹14的解释我根本无法接受
--
芦笛
- (616 Byte) 2002-10-29 周二, 上午3:11
(241 reads)
老芦稍安勿躁
--
斑竹10
- (58 Byte) 2002-10-29 周二, 上午4:16
(176 reads)
回答
--
斑竹14
- (1100 Byte) 2002-10-29 周二, 上午3:10
(276 reads)
谢谢你附上这玩意
--
芦笛
- (536 Byte) 2002-10-29 周二, 上午3:18
(24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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