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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辩论规则的构想。既然要摆擂台,贴旧文以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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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辩论规则的构想。既然要摆擂台,贴旧文以助兴。
所跟贴
比大专辨论会还缜密。
--
Anonymous
- (68 Byte) 2001-11-16 周五, 上午11:43
(436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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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标题:
我的意见
(464 reads)
时间:
2001-11-16 周五, 下午12:25
作者:
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 我觉得这个论坛可以举行这种辩论。先选出各方都感兴趣的辩论的题目。 再选择辩手。辩手自由报名,然后由斑竹协助组合正反双方。但是每方应有主辩手。
2) 开始的辩手不妨设定为汉奸和爱国贼双方。辩题与此相关,比如911 问题,韩战问题,民主问题,美国问题等等,由网友们到各坛去网罗正反双方的武林高手,在此一决雌雄;
3) 辩论双方可以交手。跟法庭辩论不同,这是对问题的辩论。所以当然可以反驳。这是辩论很重要的部分。
程序和规则可以参照中文大专院校辩论会。
这样一定非常热闹好看。
作者:
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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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是对问题的辩论,所以才禁止直接交手以免肉搏。
--
黄叶
- (772 Byte) 2001-11-16 周五, 下午12:55
(406 reads)
用正方反方比较好吧。
--
蓝墨水
- (84 Byte) 2001-11-16 周五, 下午12:31
(423 reads)
但是因为观点分明,关心的人比较多,会比较热闹
--
狼协
- (0 Byte) 2001-11-16 周五, 下午12:34
(427 reads)
如果即不想当“汉奸”又不想当“卖国贼”,那就没得辨了?
--
蓝墨水
- (0 Byte) 2001-11-16 周五, 下午12:39
(424 reads)
嗨,只是人群中的两种代表。绝大多数是中间派
--
狼协
- (246 Byte) 2001-11-16 周五, 下午12:48
(41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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