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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网络辩论规则的构想。既然要摆擂台,贴旧文以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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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辩论规则的构想。既然要摆擂台,贴旧文以助兴。   
所跟贴 如果即不想当“汉奸”又不想当“卖国贼”,那就没得辨了? -- Anonymous - (0 Byte) 2001-11-16 周五, 下午12:39 (424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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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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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嗨,只是人群中的两种代表。绝大多数是中间派 (414 reads)      时间: 2001-11-16 周五, 下午12:48

一般人哪有那么多非辩不可的?就象拳击赛也只是武林高手参加,而擂台上,比如说,是八卦掌对少林拳,你不能说“如果我既非八卦掌又非少林拳,是否便没得打了?”可以打,另外弄个擂台就是,比如武当对咏春。 一般人也就是当观众看热闹,不必非要上去挨老拳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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