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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鲁肃与法官大人的来往公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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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鲁肃与法官大人的来往公函 -- Anonymous - (2452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11:18 (478 reads) |
李大苗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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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官在拒绝立案时说
一、按照现行的论坛规则框架,法官无权受理删帖或封名之外的申诉案;
二、按照网友法庭规则第六条(五)“法官无权......对斑竹管理进行干涉”的明文限制, 法官也无权干预斑竹不作删除某帖的行为。
却没有引用法庭规则
二、 申诉和立案
(一) 当网友和坛方因删帖或封名发生纠纷时,可向虚拟法庭申诉。
这印证了我的断言,法官也不知道或不熟悉法庭规则的重大改变,也是非文人对法官不放心要出来公开提醒的原因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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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澄清: -- 鲁肃 - (94 Byte) 2005-4-01 周五, 下午12:05 (162 reads)
- 李大苗网友的“断言”错了。 -- 邋遢道士 - (81 Byte) 2005-4-01 周五, 上午11:56 (161 reads)
- 答 -- 李大苗 - (214 Byte) 2005-4-01 周五, 下午12:48 (182 reads)
- 没办法和您理喻。 -- 邋遢道士 - (0 Byte) 2005-4-01 周五, 下午1:00 (14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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