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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公布:鲁肃与法官大人的来往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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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布:鲁肃与法官大人的来往公函   
所跟贴 事实澄清: -- Anonymous - (94 Byte) 2005-4-01 周五, 下午12:05 (162 reads)
李大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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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您的澄清与我的小贴没有关联 (176 reads)      时间: 2005-4-01 周五, 下午12:54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官受到网友申诉,首先要决定是否立案,按照非文人今天的提醒,法庭规则第二节第一条规定了网友只能因删帖或封名发生纠纷时,可向虚拟法庭申诉.

法官拒绝了您的申诉,却引用了两条奇怪的理由,而没有引用最直接最贴切的法庭规则,说明法官对法庭规则不熟悉,不理解,法官如此,更何况普通网友,这使得非文人很担忧,生怕我去申诉,而法官糊里糊涂立了案,才觉得有必要出来提醒一下。

现在看来非文人低估了法官的能力和决心。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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