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跟gzsums谈铅笔社的自由观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跟gzsums谈铅笔社的自由观
所跟贴
答:
--
草根
- (641 Byte) 2009-12-03 周四, 上午11:21
(117 reads)
gzsums
加入时间: 2009/11/13
文章: 49
经验值: 2938
标题:
你想过你文章的逻辑么?
(128 reads)
时间:
2009-12-03 周四, 上午11:58
作者:
gzsums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让我们轻松一下。^_^
为什么在10米之外吃洋葱就是消极自由?5米行不行?15米行不行?
这个问题现在开始变得有意思起来,是因为你的观点体现了一个倾向——将自由划分种类。这个来自于古典自由主义的方式,就是弄个所谓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区别来。然而,如何区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却不仅仅经常语焉不详,甚至标准常变。
在几百年前,人类还没有普遍建立民主制度的时候,要让人们接受某个概念具有不需证明的正确,往往采用将其称为“神谕”,或者先验真理,天赋真理的方式。关于自由的概念也是其中之一。这么做有一个好处是避免了“证明”其合理性的问题。那么,什么样的权利才是“天赋”的呢?为什么10米之外吃洋葱的自由(权利)就是天赋的,10米之内就不是呢?
我觉得考虑这个问题,到这里要不抬出个上帝来,恐怕难以回答了吧?
其实你想想,所谓消极自由,积极自由,哪个词是从上帝的嘴里说出来的?都不过是从人的嘴里说出来的而已。这些自由和权利的存在,完全是来自人们的选择,而不是所谓的天赋。
至于你提出的第二点里的大部分内容就不必回答了。这个问题就像放屁是跟肛门有关而直肠无罪一样。不过,后面一半有一个问题:是不是某种权利或者自由只要可以“事后惩罚”,就不能“事前禁止”?这是你的自由观吧?铅笔社的人好像没提出过类似的观点。这个观点的荒谬,我想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表现出来了。是不是只要人类最后可以将希特勒大卸八块,就不可以事先禁止他屠杀犹太人和发动战争的行为了?
第三点。文化或者道德等等,其对于自由的限制和明文法律,或者政府行为在限制自由上,除了强制力不同之外,有什么本质的差别么?什么东西需要立法,什么东西不需要立法,估计除了上帝,也没什么人能事先规定。成为法律的规定,不过是比不成文的文化习惯更明确,并且得到了政府公权力的保证执行而已。
第五点是第一点的重复,就不必再述。
最后,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伤害找不到责任人么?大众是无法惩处的原因是因为找不到要惩处的人,还是惩处的成本太高?
民主社会比不上专制社会的地方,按照不同的标准有很多的地方。而你说的这点并不在其中。
芦笛先生提出的“事实与逻辑”的观点,我认为是很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很多人思考问题的缺陷。光赞同这个观点,鼓鼓掌,欢呼一下是很容易的。不容易的是用这样的观点来实践和检验自己的言行。我正在努力这么做,希望你也能对你的观点进行一种“从反面思考”的审视。
铅笔社的观点其逻辑的基础都在于认为有一个“天上掉下来”的自由。sorry,我认为除了信仰神的人可以认为这是神赐的玩意之外,实在找不到这个“天上掉下来的自由”可以不用任何基础就存在的理由。
作者:
gzsums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答:
--
草根
- (573 Byte) 2009-12-03 周四, 下午12:34
(121 reads)
那真是有点遗憾了
--
gzsums
- (175 Byte) 2009-12-04 周五, 上午2:53
(125 reads)
是你讨论的方式有问题,帮人先发挥到极端,然后批判那个极端。什么事情都有度的问题,要讨论的是这个度。
--
沙弥
- (0 Byte) 2009-12-04 周五, 下午12:09
(73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可以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2.720113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