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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gzsums谈铅笔社的自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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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跟gzsums谈铅笔社的自由观
所跟贴
你想过你文章的逻辑么?
--
gzsums
- (1123 Byte) 2009-12-03 周四, 上午11:58
(129 reads)
草根
[
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5/02/13
文章: 2510
经验值: 12437
标题:
答:
(121 reads)
时间:
2009-12-03 周四, 下午12:34
作者:
草根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 我何曾说过有一个天上掉下来的自由?我何曾赞同过天赋人权之类的说法?我没有说过的话,拒绝强加给我。
2、“文化或者道德等等,其对于自由的限制和明文法律,或者政府行为在限制自由上,除了强制力不同之外,有什么本质的差别么?”
区别就在于你说的强制力不同,这才是关键。难道强制力的不同不是本质的区别吗?
3。“成为法律的规定,不过是比不成文的文化习惯更明确,并且得到了政府公权力的保证执行而已。 ”
对于公权力的过多介入,才是问题的核心。这是根本分歧:我们不希望公权力介入太多。有些东西在没有公权力介入的情况下,并没有什么严重的危害性。所以要在这些方面限制政府的权力。
4、
我已经说过:“铅笔社的立场是:这些问题只要可以在政府不干预的情况下(少了一个不字,打字错误,想必你明白)发生很严重的直接后果,公权力就不该参与这些事情。 ”
而你却举例说:“是不是只要人类最后可以将希特勒大卸八块,就不可以事先禁止他屠杀犹太人和发动战争的行为了? ”
这属于不发生严重后果的事儿吗?跟吃洋葱是同一种性质的吗?
为什么你要把已经被排除在外的事情强加给铅笔社呢?这种讨论方式,我无法继续。
5、我的立场是:政府不该扩大到不需要扩大的领域。你偷渡为“政府公权力该不该干预社会。”,这种讨论方式,我无法认可。
作者:
草根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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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是有点遗憾了
--
gzsums
- (175 Byte) 2009-12-04 周五, 上午2:53
(125 reads)
是你讨论的方式有问题,帮人先发挥到极端,然后批判那个极端。什么事情都有度的问题,要讨论的是这个度。
--
沙弥
- (0 Byte) 2009-12-04 周五, 下午12:09
(7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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