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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公共领地是属於全体人民的。但是,不能用于某私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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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共领地是属於全体人民的。但是,不能用于某私人公司   
所跟贴 法轮功是私人性质的组织。和私人公司在法律上平等。 -- 和合 - (644 Byte) 2003-9-17 周三, 上午2:16 (8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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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法轮功是修炼的法门,你的意思是说佛教也是私人的不成?释迦应该为和尚的过错负责? (85 reads)      时间: 2003-9-17 周三, 上午2:3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私人的组织跟私人的公司不同。



何况法轮功作为一个整体还没有组织,没有花名册,作为师父在世间也没有常人的手段来约束某个弟子,全凭弟子自己那颗心去修。



这种情况,即使某个弟子有错,凭什么让师尊去负责?你分清了到底是谁的责任了么?你分清了是自发还是师尊组织的么?难道中共几个党员犯错,就去取消整个中共或者让其魁首为这些党员负责?



感觉你一派胡言。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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