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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樊教授的程序公正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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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联合国不具备仲裁正义的资格 -- Anonymous - (636 Byte) 2003-4-15 周二, 下午11:09 (130 re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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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认为联合国作为仲裁机构,法理上有问题的话,美国做,只会问题更多
下面是联合国宪章中的两条:
三、 各 会 员 国 应 以 和 平 方 法 解 决 其 国 际 争 端, 俾 免 危 及 国 际 和 平、 安 全 及 正 义。
四、 各 会 员 国 在 其 国 际 关 系 上 不 得 使 用 威 胁 或 武 力, 或 以 与 联 合 国 宗 旨 不 符 之 任 何 其 他 方 法, 侵 害 任 何 会 员 国 或 国 家 之 领 土 完 整 或 政 治 独 立。
美国按了手印,你说可以不算数?
美国政府好像也没抱怨联合国的程序不公正,须知,联合国是美国倡导下成立的,退步说,联合国有1千个不是,
美国还是会员国.
改革是以后的事,改革前按程序来.(这些话都是裁判争执中强调过的,教授全然忘记了,屁股决定脑袋,不缪也)
先不说中越之战与这场战争性质不同,即便一样,教授总不能将80年的中国政府与如今的美国
政府放到一个档次上吧.况且张三违章未纠,不能说明李四违章对.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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