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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纳百川董事会章程

    1) 海纳百川董事会是海纳百川所有产权的代表机构,海纳百川所有财产由海纳百川董事会支配,所有海纳百川产权的任何变动必须经董事会讨论决定。
    2) 董事会必须坚持网站的政治中立、独立方向,任何情况下不得修改。
    3) 董事条件:
    凡具有200以上股份, 表示愿意成为董事并承担债务者,经董事会投票通过成为董事。
    4) 董事会投票按票权法计票,200股为一票。董事票权=股份/200。
    5) 董事会采取权与债挂钩的原则,董事债务=董事票权X(总债务/总票权)。
    6) 一旦退出董事会,将不再允许进入董事会。
    7) 董事会由选举产生董事长,得票多者出任。董事长必须是建坛元老。
    8) 董事会主要职能:任免海纳百川俱乐部行政管理集团,筹集资金,规划论坛,解决内部重大争议。
    9) 董事会由董事长或两名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召集。
    10) 海纳百川股份并非一般意义的股份,而仅是产权的拥有方式,不经董事会通过,不可转手交换。目前股价:一股$1
    11) 凡拥有股份者可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负责不定期召集。
    12) 凡拥有50股者可列席董事会无发言权,100股者可列席董事会有发言权无投票权,200股以上者可成为正式董事有投票权。
    13) 捐款均以购进自由股份形式,建坛元老可以不受数额限制购进自由股,其他人员最高购股限额:1000股。
    14) 董事如有损害海纳百川网站利益的行为,经董事会确定(2/3票权),按其损害轻重处以罚金,罚金可从其股份中扣除,如扣除后股份不足董事资格,则需退出董事会。
    15) 董事会有权修改第2)条以外的董事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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