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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中国并存是不容否认的国际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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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两个中国并存是不容否认的国际现实
信天翁
适才在楼下请教诸位,“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说法到底和“事实上有两个中国并存”究竟有何区别。异乡客网友乃贴出陈林先生《两岸关系的法律事实现状 》来,问我有无参考价值。我觉得,该文没有什么价值,口谈法律,却毫无法律常识,竟然连“‘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就好比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母亲,北方人喊作娘,南方人称作妈,不会变成两个人”的昏话都有本事说出来。
其实现代文明人都知道,生物学上的“妈”,并不一定等于法律意义上的“妈”。“中国”不但是个地理概念,更是个民族概念、文化概念、政治概念、法律概念,而在国际社会中存在的国家乃是法律意义上的国家。
“一个中国,各自表述”正是用地理概念偷换法律概念,自欺欺人。如果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当然就有一方的政府是地方政府;如果双方都自称中央政府,则必然有一方是伪政府。如果是前者,两岸政府都不能代表全体中国人。如果是后者,则一方必须放弃伪国号,归降正统政权,此乃国际社会的共识。
从历史法统来看,中华民国不可能是叛乱政权,因为它出现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世上绝没有先出现的中央政权去颠覆一个后起地方政权的咄咄怪事。而且,它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身,因为她并未因后者问世而消失。更何况撤退入台的中华民国政府是1947年国民代表大会选出来的民选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却从未进行过大选。所以,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中华民国才是中国的合法代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乃是武装叛乱坐大的地方政权。
问题在于,might is right (强权即公理)。为了国际政治能实际运作,国际社会不能不奉行接受既成事实的现实主义,承认对实际控制了中国绝大部分版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这结果便造出了“现实的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法统的中国”(即中华民国)两个中国并存的尴尬局面。
其实我党领袖对此也不是心中无数。据说老毛后来曾追悔不该另起炉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应该继续打著中华民国的旗号。如果这官方披露的信息是真,则说明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肾国父自己都知道,他老人家生出来的乃是个上不得席面的私生子。
说这些话,不是想重温老蒋“反共复国”的残梦,而是想提醒那些气壮如牛的同志,不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看成是天经地义、不证自明的真理。那其实不过是国际社会向实力无可奈何屈服罢了,其实并没有同志们幻想的凛然大义在其中。
更重要的是,我想提醒海峡双方的高官们注意,这自欺欺人的法术没有什么实际操作内容,必然要在现实中触礁。不澄清这模糊表述,政府间谈判就无法进行。兼顾现实和法统的作法,便是承认“一国两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降级”为“中国大陆政府”,“中华民国”政府也“降级”为“中国台湾政府”。在我看来,这才是解开历史死结的唯一办法。可惜大陆政府绝对不会同意。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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