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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版主02封杀芦笛的法律程序错误,敦请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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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版主02封杀芦笛的法律程序错误,敦请纠正。   
区区不才






加入时间: 2006/06/20
文章: 779

经验值: 1929


文章标题: 版主02封杀芦笛的法律程序错误,敦请纠正。 (560 reads)      时间: 2008-2-01 周五, 上午10:50

作者:区区不才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鉴于海川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参照现实生活中的做法,不才认为版主02封杀芦笛存在法律程序上的错误。

在现实生活中,高官或人大代表犯法,必须先召开人大罢免其公职或代表身份,然后才能实施逮捕,这是常识。 芦老的自治区特首身份还没被罢免,版主02将其封杀,致使自治区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严重影响了海川的正常运行,也不符合广大网友的利益。

建议版主02先将芦笛解封,由老狼招开董事会正式启动罢免程序,若罢免成功,确定临时特首人选,再执行对芦笛的封名惩罚;若罢免不成功,则考虑其它的惩罚措施。

作者:区区不才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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