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版主02封杀芦笛的法律程序错误,敦请纠正。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版主02封杀芦笛的法律程序错误,敦请纠正。
所跟贴
16认为,二总斑对芦老采取的封名措施不论从实体还是程序上来讲都是没有错的。
--
斑竹16
- (56 Byte) 2008-2-01 周五, 下午1:23
(227 reads)
区区不才
加入时间: 2006/06/20
文章: 779
经验值: 1929
标题:
错不错要看发言权是否是特首权力的一部分。
(177 reads)
时间:
2008-2-02 周六, 上午4:19
作者:
区区不才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承认在自治区内的发言权是特首权力的一部分,那二总斑的封名措施还是错的。
如果特首权力等价于管理权,封名不影响其管理权,当然也没有影响其特首权力,等价嘛。
问题是,如果特首权力等价于管理权,那特首与一般版主权力一样,管辖范围更小,总的来说就是不如一般版主。打个比方,二总斑是总理,一般版主是省长,芦笛是县长,对吧?
作者:
区区不才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41367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