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四年目睹之网络怪现状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四年目睹之网络怪现状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文章标题: 四年目睹之网络怪现状 (731 reads)      时间: 2003-4-18 周五, 上午5:58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四年目睹之网络怪现状





芦笛





一、“抢占道义最低点”





过去某网友赞马悲鸣,说他从不“抢占道德制高点”。老芦当时随声附和。过后想想其实不是这么回事,老马其实是双重标准。



众所周知,无庸置疑,老马骂人时专门抢占道德制高点,居高临下地搞道德批判,专门抓住对方的“历史问题”(诸如入过党,当过班团乾等),将“高标准,严要求”化作五行山,铺天盖地地压下来把对方压成肉酱。新近他在《罕见奇谈》发表的攻击吴祖光老先生的“文章”就是最新例子。用他那个标准衡量,毛时代的知识分子不但什么违心的事都不能做,而且就连受骗上当都是罪恶。



有意思的是,马悲鸣介绍自己时,却专门抢占“道义最低点”。这网上大概再也找不到谁像他那样,刻意以小人面目出场。



他公开声明自己不是独立知识分子,奉行的是“有奶便是娘”(用古文包装便是“国士待我,国士报之;阶级敌人待我,阶级敌人报之”)。谁不收买他,他就要倒戈相向。当年他受了共党冷遇,一旦靠走后门(这是他自己在《卜算子》中承认的)出了国,便到处化名投稿臭骂共党以泄私怨;可一旦他觉得受了“民运”人士的慢待,有本事马上就来个U转,彻底翻转政治立场,“为共产党尽孤忠”去了。这种现代倒戈将军冯玉祥的出现不足奇,奇怪的是竟会有人公开标榜自己毫无固定观念和操守、政治立场完全取决于个人恩怨、待价出售自己的人格,似乎那是某种光荣的事。



在网上,马悲鸣留下了许多惊世骇俗的“名言”,诸如重复杨朱的话,说自己“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重复伟大领袖《反对自由主义》的教导,说他上网来就是来“泄私愤,图报复”的;他甚至能说出那种丧尽天良的话来,多次声明因为他要报复个别“民运人士”,便可以昧着良心把所有的六四冤魂都“一马勺烩了”。



问题还在于马不是光是图个嘴皮子热闹,此人真是说到做到,似乎没有什么道德底线可言。我和他断断续续地在网上打了四年多的交道,用他的话来说是“硬把他压成了师弟”,享受的其实是一种训兽师的刺激,知道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打个盹,立刻就有丧身狮吻之虞。



从自己的痛苦经验中,我知道此人什么事都可以做出来:明明答应了的事可以反悔,不管别人因此坐蜡;为他打抱不平就等于邀请他来算计你,他将在你腹背受敌时突然冲出来,在你背后捅刀子;私人通信隐私他有本事捅到论坛上(而且干的还不只是一人一事,几个月前他还在网上公布某女士给他的私人信件内容);逼人自扒真身的同一帖子他可以反复贴出几十次,不管你说什么他都不理睬你,使出那种混混、滚刀肉的痞子劲来死缠到底……但我毕竟还是一次又一次地低估了他的下作程度。



老马干的最见不得人的事,就是他为细故厚颜无耻地纠缠郑义先生八年之久。八年前,郑义先生怀疑他用两个人的笔名写批驳自己的文章,为此写了篇不到两千字的文章发表在某个刊物上,从此就惹下了大祸。



本来,连马悲鸣自己都在《众议院》承认:“我根本记不得我在那封信里讲了些什么话。最怕的就是有什么把柄捏在他们手里。”(大意)说明他确实做贼心虚。但即使这样,他仍然有本事死缠烂打长达8年之久,什么无聊的话都骂过来了,造谣说郑义没有上过大学(其实马自己连中学都没上过);是团干部;“共产党省作协主席”(可惜他无作可协);“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他本人大概是四肢羸弱,头脑昏乱吧);“举杠铃举傻了”(他本人大概是骑马磨坏了某些部位);甚至连文明人的起码体统都不顾,骂到郑义夫人头上去,开口闭口“郑义老婆XX”,活脱脱他那君父党的痞子粗胚相;他就可以无聊到这个地步,甚至把自己的妻子都拉进来作弹药,吹嘘他和他夫人是“原配蟋蟀”,而郑义伉俪不是!



说句老实话,目睹这些恶劣表演,让我不能不相信逆向血统论大概确有一定道理。即使历史的偶然机遇让痞子混进了大学,那仍然还是个沐猴而冠的痞子。



最难得的是,对马这种长期的高密度、大剂量的侮辱,老郑居然就从来没回过一句嘴。由此更支持逆向血统论至少在这个个例上成立。



马悲鸣干出来的最见不得人的事,还是背信弃义再度攻郑。



本来,臭名昭著的“左右互搏案”事出有因,颇多可疑,就连马自己都亲口承认自己心虚胆怯。但老芦实在看怕了马悲鸣那君父党搞的文字狱,特别是因为自家有人就曾在这冤狱里栽了大半辈子,遂本着“无罪推定”的西方文明原则,不顾仇共派的巨大压力,硬是压下对老郑的同情,出来秉公执言,既将该案推翻,又责令马悲鸣以后不得再纠缠郑。当时马向天下人表示90%接受判决,只留10%的机动,以防郑义反攻。此事天下人共见,任何一个有点廉耻心的人都决不会变卦。



不意此子乃《东郭先生和狼》上的那条狼,《农夫和蛇》中的那条蛇。怜悯恶人,必遭恶报。正人君子干不出来的事,正是真小人的专利。他不但有那脸皮食言而肥,撕毁协议,而且居然有本事无耻狡辩,说郑义拒不道歉就是“反攻”,全不顾我那判决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双方互不道歉,也不得再攻击对方。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痞子耍赖,其实无损于老郑一根毫毛,适足暴露了自家的愚蠢。



说实在的,老马这么折腾,弄得连我现在开始怀疑大概确有那“左右互搏案”。要不他为何如此死缠不放,一边却又当众承认“我最怕的就是他们捏了什么把柄”?更可疑的是,马曾写过多篇文章论证“左右互搏”有理,既然如此,为何他还要为此大动干戈,甚至闹出要上法庭索赔80万的闹剧来?而且,他一面造谣说郑义断了他的粮道,转眼又在论坛里夸口说要写本关于六四的书,卖他个几十万?



的确,此事看来不是我原来想像的那么简单。按理说,一般人在冤屈洗雪后,憋着的那口气也就随之消散。但马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在“芦青天”为他洗雪后反倒变本加厉了。他对郑的仇恨之持久、之浓烈、之不可消除,已经反常到超出正常人的理解力,看来决不可能是郑义冤枉他造成的,一定别有其他隐情,也就是马所说的至今还“捏在他们手里的把柄”、某种重大的见不得人的丑事。这倒勾起了老芦的“破案癖”,说不得,以后有空要调查调查,写篇文学作品出来。



这其实不是我这个帖子想说的事。我想说的是,在任何正常国家中,马悲鸣这些表演,一定会让他身败名裂,可吊诡的是,这却正是老马的成名方式。种种乖张行径不但没有毁了他的名声,反倒吸引了越来越多挺马的“马迷”。我有时禁不住想,其实马在大众场合千方百计抢占“道义最低点”,很可能是一种经过经心设计的公关手段,正如王朔刻意把自己打扮成痞子一般。



此中秘密,我其实已经在旧作《传统文学的雅与俗》(与此文同时贴出)中稍微提到过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薛大爷(薛蟠)的成功相当于王朔(含卫慧)

和马悲鸣的成功,它同时具有王的粗俗和马的荒谬。后两者与薛大

爷的大作一样,其成功完全靠的是既有文化套路的式微和国民思想

的贫乏偏枯。对乏味的‘雅’的逆反造就了王、卫代表的痞子婊子

文化的繁荣,对思想统治的反叛则成全了马的奇谈怪论的轰动效应。”



但这观察其实很肤浅,它根本不能解释老马那种“道德露阴癖”为万民激赏的根本原因。



马迷不必说,就连曾经百般羞辱过他的樊弓教授,似乎也认为像马那样出于私仇反对“民运”还更“正常”些。樊教授在“阴暗心理分析学”的代表作《芦笛先生五招》中,曾花了大量篇幅研究我批判方励之、86、89学潮的私人原因和动机,如文革专案组一样苦苦逼我承认和“民运”人物有私仇,并以马的榜样多方诱导,说如果我像马那样承认自己批判“民运”是泄私愤,则他也就放我一马了。由此可见,至少在樊教授那样的“知识分子”中,出于私仇反对某个运动反倒是正常的,而出于公心则根本不可信,说这种话的人一定是想立牌坊的“小姐”。



这种种怪现状,究竟是为什么?





二、黄钟毁弃,瓦釜雷鸣





去年八月间,某网站政治论坛来了位蒙族网友。人家虽是少数民族,但汉文流利程度,就连许多汉族也不能及,而且博学多识,无论是天文地理、历史政治,什么都谈得头头是道,兼之写作速度极快,日产万节。这么一位难得的写手光临,论坛主持人本应倒履相迎都还怕来不及。



可惜只因为人家说话口气稍微冲了些,尽管人家明明是统派,为主张民族团结还在网上跟现代法西斯分子南乡子冲突过,但一到该坛立即就陷入了汉族的“人民战争”。为了消除误解,我写了篇《如何解读那兰性德先生的文章》,尽管该文阐述了许多重大的政治见解,毫无人身攻击,却甫贴出就被斑竹无理删去。而围攻那兰的网上流氓却蒙受斑竹的百般庇护,以致连下面这种不堪入目的下流话语,都像古甲骨文一样郑而重之地收藏起来,至今还在该坛展览:



------------



作者: RE  别说蹲着,躺着小便的都有 8/15/2002 11:11 [Click:27]



看到你对小便的姿势如此的感兴趣,就知道你对你小便的精益求精

的精神是多么的令人感动。



唯一可惜的是你大便的方式如此的不堪,竟是从上面喷出来的。要说

这是因为哪个团体的特殊安排,也实在是不令人信服。不过一般汉族

人是擦屁股的,不会想你一样留着痕迹还到处炫耀。仿佛某种奖章一

样,到处惹人厌,还总要凑近了说话,我的“文章多为论战风格”,

喷的远呀!你比不了。





作者: RE  很是很是,原来蒙古男人都是强奸犯 8/22/2002 20:15 [Click:41]



早就听说蒙古人性关系一塌糊涂。除了母子,没有不作的。原来还

有着么个道理。





作者: RE  原来汉族要表现的比蒙古族畜生更宽容些,这是你理解的平等和和解?





作者: RE  哈哈,骂本族是坛子的特色。所以以你的丑怪,我对蒙古女性的性

趣大减,只可可以作为虐待的对象 8/31/2002 14:22 [Click:1]



----------



那位蒙族网友不堪侮辱,愤而离坛。与此同时,那流氓也威胁要走,还要该网站撤销他的个人文集。镇坛之宝要走,那还得了?当场就吓坏了男女斑竹。女斑竹写了篇凄怨欲绝的文字,在责怪自己不该请那兰来的同时,无限惆怅地含泪喊出:





“顺便告诉你,RE是一个有才华的诗人,即便在和你争执不休的过程中,

也会到隔壁的小径去发表一些富有宇宙感的人生见解。刚才,他也向大

家告别了。这让人想到柏拉图的把诗人放逐出去的理想国,不过这次是

诗人的自我放逐。”





男斑竹更出格,居然打破该网站的从不挽留作者撤文集的先例,代表坛方出来道歉并殷勤慰留那流氓:





“阿瑞:



你大概已经猜到了,正如这里有些网友早就知道的那样,本

獒是这里的斑竹。



我喜爱你的文采,爱读你的东东,但你有些帖子实在只适合呆

在全版,见谅。这几天我不在,但以前删你帖子最多的就是我,

海坛斑竹当中洁癖最重的一个。



在你以前质问的时候,我本来应该详细回答。可惜因为太忙(或

太懒)没有做出应有的回应。在这里向你道歉,既以斑猪的名

义,也以网友的名义。



留下来吧!”





原来,上面那种不堪入目的下流话,在女斑竹眼里不过是“争执不休”;而在男斑竹,把其中最恶劣的放到全版去乃是万般无奈的挥泪斩马谡,是出于某种必须对方“见谅”的苦衷!



那么,这位“有才华的诗人”到底发表过什么“富有宇宙观的人生见解”,令两位斑竹迷醉不已呢?请看:





“一呀摸,摸到姐姐头发边。。。。不是,换姐姐喽 二呀。。。。

苍天终不亏顽志,

只要男儿xx坚。

嘿嘿。。



小的好处不是?! 搁北京您试试?”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用这种下流之极的小调猥亵调戏的对象,竟然就是那位女斑竹!此后这位女斑竹在坛子里大谈喜欢长腿男士,他又去猜测人家喜欢的真实理由:



“难道欧美是腿长,XX大? ”



看了这些恶心名堂,我禁不住要想,敢情那位女斑竹发音不准,把“人身见解”说成了“人生见解”?



奇怪的是,喜欢这种“人身见解”的女人还有的是。诗人在该网站的文化论坛发表了这么一首“诗”:



天净沙, 即事 色情版



家家户户门门,

男男女女人人,

夜夜风风火火,

摇摇摆摆,

出出进进纷纷。



这“诗”一出,顿时令一众淑女倾倒。某位佛学深湛的女居士由衷赞道:“瑞哥绝了!”“原来阿瑞是情种”,而另一位淑女则连称“同感”,不仅鼓励诗人向这个方向努力,说什么“一直觉得阿瑞写《花间集》那类艳一点的诗更有味道”,而且从理论上论证“本来色和情只是比例多少问题,没办法完全剥离的”!



我看到这里,由不得想起了列宁的一句话:“人当然要喝水,但不能为此就把头伸到阴沟里去。”



在现代新人类看来,这当然是迂腐之谈:龌龊的阴沟和纯净的山泉“只是比例多少问题,没办法完全剥离的”。所以,在老帮菜眼中为阴沟者,在新人类眼中为山泉;新人类和旧人类的区别,似乎是后者的眼前多了个凸透镜,所以什么都颠倒过来了:流氓成了才子,才子成了恶人。



这“新”与“旧”之别其实不是年龄之别。老网友们大概还记得我的小说《虎子的天空》,那上面有个角色叫“景晶”。所有的角色中,只有这个我最不花力气,因为那些话都是我认识的一位女人讲的。那其实根本不是创作。我做的不过是把那些话重新编排一下,使之符合情节发展而已。后来我多次把此事告诉了我认识的那位女人。她一直没吭气,最后终于很不耐烦地跟我说:



“你以前跟我说过多次了。因为怕挫伤你的自信心,我一直没敢跟你说实话。所有的人物中,就这人写得最不成功!”



我当时真是吃惊到说不出话来。因为讨厌此人,我告诉她此事目的是让她知惭而退。不料这重磅炸弹根本就伤不了人家的一根毫毛。此人只比我小一岁,根本就不该算什么“新人类”,可思想之前卫,实在是让我瞠乎其后,望尘莫及。



是几时起,中国人彻底丧失了正常的羞耻心,把整个耻荣观颠倒了过来?是这个世界疯狂了,还是我本人该进博物馆?





三、新时代的“情痴,情圣,情种”观和穿裙子的男人





四年前,马悲鸣提出“强奸作爱”论,轰动全天下。当时我跟他论战,说如果性交是作爱,则嫖客是情痴、情圣、情种了。此公渊博,当场就举了柳永和关汉卿的例子,来证明嫖客“如何不是大情痴、大情圣、大情种?!”后来他在网上提出惊人的“母爱实质为孕激素”论时,某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老马其实是分不清爱情和性欲的差别。



老马与众不同的爱情观,在当时使我对此子的头脑昏乱鄙视已极。但那时我刚上网,尚未阅尽人间春色,堪称不更世事,实在是大惊小怪了。其实老马的观点非常有代表性,可以说是“新人类”的爱情观。



这种爱情观,我已经在《虎子的天空》第36节中借景晶的口表述过了。那就是,所谓道德是束缚个性的紧身衣。爱就是性,性就是爱。婚姻不是一种道德上的commitment,而是利害关系的共同体。所以,所谓个性解放,其实就是兽性解放。已婚夫妇可以像未婚者那样,抓住第一个机会就跳到别人床上去,睡得越多越光荣,本人的社会价值由性交对象的数目决定。据说,这就是西方文明的真缔,不懂或不愿意接受这套价值观的人就是下等人,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不懂西方文化了。



这套东西其实有许多人在网上宣传过。我曾经看过一个“海龟”的帖子,向“龟”们介绍如何在国内养二奶。它打动我的地方是作者那心平气和的冷静态度。那里面透出来的那种精密计算和对人情世故的知晓不必说,最让人震骇的是那就像一篇客观的科研论文,作者根本就不觉得自己在谈论一种见不得人的话题。看过了那篇玩意,我才真正明白了“无耻”这个词汇的全部含义,那就是根本没有任何羞耻心。



包二奶的当然只可能是男人,而男人天生就是好色之徒,所以这玩意虽然让人震骇,毕竟还是“泥作的骨肉”写出来的。问题是正如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的:“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能办到。”如今的摩登女性们虽然仍然是“水做的”,却跟以“性”代“爱”的男人根本就没有任何差别。



老芦算是个两栖写手,政论写烦了,便到文化论坛去轻松一把。可到后来却发现,文化论坛那股气味,比政坛还让人受不了。“新女性”们不但能提出“婚姻其实是一种保险制度”的伟大观点,痛诉爱情给人带来的烦恼和痛苦,主张“事如春梦了无痕”地及时行乐,追求感官的满足便是异性来往的目的,而且无论“有才华的诗人”写出什么不堪入目的话来,居然就有女性去接那个碴。



例如本文第二节提到的诗人对男性身高与XX的相关性的学术探讨,居然也就有女性去加入讨论。后来诗人和一位男网友举行脏话大赛,不但没有吓跑淑女们,居然还有人在旁边插话!



当然,人类没有统一的生活方式。谁也不是上帝,有权去裁判人家的活法对不对。这个浅显的道理,我30年前就明白了。但这不等于说社会没有统一的道德观。所谓社会公德最起码的一条,就是你不能无故伤害别人。



以此标准看,中国的“知识分子”们是世上最没有道德的民族,连尊重别人的起码文明礼貌都不懂。“有才华的诗人”就是个最典型的例子。例如有位网友喜欢说大话,自称要当国家主席,但从来没惹过他,可他就是要莫名其妙地用不堪入目的下流话去百般糟蹋人家。人家爱说大话,关你什么事?难道你因此就获得了糟蹋对方的权利?



这性道德问题也如此。谁爱怎么淫荡,那是他/她的私事,谁也管不着。可你不能强暴他人自由,硬把你的意志强加到别人头上去。西方将性骚扰提到了犯罪的高度来惩罚就是这个道理。哪怕在没有相应法律的中国,日常生活里能见到的那些死缠烂打的痞子,仍然是众人鄙视的对象。



最令人震骇的是,电影《刘三姐》所唱:“进山只见藤缠树,世上哪有树缠藤?”现在已经完全过时了。“新”女性已经变成了穿裙子的男人,跟男人一样aggressive和勇敢进取,不但能在网上像男人一样尖牙利嘴恶毒嘲讽,而且“主动进取”精神令我辈瞠目结舌。



最令人绝望的是,there is no way to fight them off 。穿罗马战裙的女勇士们“是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任何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反革命打不破我们,我们却要打破反革命。”老芦骂人之毒,网上罕有其匹。可哪怕我就是把吃奶的力气使出来,也绝对刺不穿对方的金钟罩。相反,我骂得越难听,对方越来劲,因为据说“打是亲,骂是爱”,骂得越毒,那感情也就越炽烈!



两年前一位小友给我寄来了一篇小说,里面有那么一句话:“老头其实是风化了的男人。”我装作对这句话认了真,跟那小友猛开了一阵子玩笑,吓得她连连给我道歉。其实我自己真是这么想的。这把年纪,旧社会已经是含饴弄孙的时候了,难道还能像曹禺剧本《北京人》那样,婆婆和媳妇一起坐月子?爱也好,性也好,都是少男少女的专利,知命之年还想这些,岂不是老不正经?



从这点上来说,我大概真是个封建余孽。上网最让我开眼界的一件事就是,和我大致同龄的“新”女性早和传统彻底决裂了,有道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衰妪暮年,春心未已”!



在旧作《我们的女人和他们的女人》中,我说:“我们的男人解放了就成了土匪,我们的女人解放了就变成娼妓。”无论男女,解放了的中国人心目中的丘比特和维纳斯,其实不过是嫖客和婊子。不知怎么,头脑混乱的马悲鸣居然会看到了这个时代大趋势,四年前便作了充份的学术论证。如此洞察世事,说起来真让我这“大师兄”汗颜。





四、新“二律背反”





前段我推出《犬儒篇》系列文章,其中有一篇是探索如何在中国这个丧德之邦重建社会道德的。一位文明网友看了不以为然,跟贴说其实道德根本就不需要,有法律就行了。



这种观点大概在现代中国人中很具有代表性。如今最臭的词便是“道德”。你要讲这两个字,立刻便被大众侧目而视。不是认为你是出土文物,便是口蜜腹剑的伪君子(樊弓教授专门结交的人)。



这种国情,说明没几个中国人看过《联合国人权宣言》,那里面不但讲道德这玩意,而且详细规定了各种道德义务。



其实也用不着看那玩意,凡是有点常识、有正常思考能力的人都应该看得出来,在“罪犯”与“好人”之间,有广大的灰色地带,制约人们在这些地带的社会行为的准则就是道德,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压力。



我已经说过,社会公德的第一条就是尊重他人,不得无故侮辱他人。按法律来说,违反这条并不犯罪,所以,那位“有才华的诗人”尽管使用大量污言秽语辱骂网友,他依然没有犯法。而在网上发表他人隐私的行为也如此。哪怕真有法律管这些事,我相信也没有哪个国家的执法机构有那能力来过问。



诚实这条美德也同样如此。除非在法庭上作伪证(伪证也是证),撒谎并不犯法,可见樊弓教授“文明就是虚伪”、“民主制度就是虚伪”的伟大发现确有一定道理。然而凡是真正在西方生活过的人都知道,“诚实是最好的政策”,要想在社会中立足的前提就是诚实作人。



或许就是因为这种“不需要道德,只要不犯法即可”的普遍观念,使得中国成了谎言之邦。前段闹得满城风雨的“杨-吴事件”就是如此。杨、吴在案情大白于天下之后还能那么坦然,那么理直气壮,恐怕还是国民廉耻心普遍沦丧使然。的确,无论是自称博士还是校董,似乎都没有触犯刑法,在网上自称教授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吊诡的是,一方面,中国人是社会公德心彻底沦丧的民族,而另一方面,中国人又是最热爱在大众场合作“良心秀”的民族,网上的仇共派尤其如此。迄今为止,我还从没见到一个不抢占道德制高点、对不合己意的文章作道德批判的“民运”人士或亲“民运”高手。相对来说,拥共派似乎还少来这套,更专注于大批量使用污言秽语。



最能表明这点的是樊弓先生的巨著《芦笛先生五招》。那篇文章只有两个内容:高密度地暴露自己的智力错乱;义正词严地声讨我丧尽天良。为了“证明”后者,他使用了大量篇幅来研究我批判学潮和方励之的私人原因和卑鄙动机,逼我承认像马悲鸣那样与民运人士有私仇,辱骂我是想立牌坊的“小姐”,演深夜脱口秀的小丑,不负文责、不讲文德的“公众人物”、只知漫(谩)骂的“人格谋杀”犯,等等,等等。



奇怪的是,那篇玩意一出来,竟然立刻就博得个满堂彩。某位前朋友还劝我说,我的优势在玩文学,写的政论其实狗屁不通,以后政论还是让樊教授这种真正的高手来写算了。至于那“阴暗心理分析”到底和我的观点有何关系,似乎就没谁看出来。更没有人想到,就算樊教授真的证明了我是“人格谋杀犯”,那也不等于驳倒了我的文章。



这说起来当然也是拥共仇共两派的智力贫困使然。无论是作良心秀还是辱骂对方,其实都只是原始人的体力劳动,有把蛮力即可。您要让这些没文化的粗汉(婆)像老芦那样搞智力批判,指出对方言论中的思路荒谬之处或不符事实之处,那不是逼公鸡下蛋么?



记得《笑林广记》中有这么一则:某秀才因为岁考将临而如大祸将至,如热锅上的蚂蚁在家中团团乱转。娘子看着奇怪,感叹曰:想不到你们读书人作文章,跟我们妇道人家生孩子一样难。秀才道,谁说的?比你们难多了!你们生孩子是肚子里有东西,我们写文章,肚子里什么都没有,你让我写什么出来?



每次批樊,我都要情不自禁地想起这笑话来。觉得教授比那秀才毕竟高明多了。什么都没有,还有良心啊!正因为什么都没有,良心才特别发达,此之谓“用进废退”,用多了良心,脑子便萎缩了,而因为脑子萎缩,便不能不更加频繁地使用良心。如此周而复始恶性循环下去,便成了安禄山那满肚子的赤胆忠心。而那正是毛共痞子党选拔接班人的头条标准。



一面否定道德存在的必要性,一面以全民规模在政治争论中搞道德批判,这种“二律背反”,说穿了一钱不值:无论是在拥共派还是仇共派手中,道德其实不过是一种政治斗争的工具,对自己,它是一种化妆油彩,是一种政治资源特别是权力资源,对论敌,它是一种打神鞭,将对方炸成一缕青烟的战略核武器。



这套把戏其实不是“民主”人士们发明的。敬爱的林副统帅当年在解救色魔邱会作、李作鹏时,曾提出了光辉的“小节无害论”。那就是说,世上唯一的道德就是忠于伟大领袖毛主席。除此之外都是小节,无足论也。



今日网上两派奉行的其实就是这套。在仇共派(伪装为“民主”派),世上唯一的道德便是反共。只要具备了这个坚定的政治立场,则哪怕什么违反社会公德、甚至丧尽天良的事都可以干。



要举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我在旧作《虚伪的“民主”犬儒》中已经说过。该文现被封锁,我在家中电脑中找了一下,找不到存货,看来没留下来,所以无法与此文同时贴出。只想举一个最震撼我的例子:亲“民运”人士看好戏曾来信对我进行骚扰诈骗,并对马悲鸣造谣诽谤,如此赤裸裸违反所在国法律的罪行,竟被大多数网人等闲视之。我曾把此事告诉某人,此人竟然向我解释说:“我看那不过是个bad joke而已。”说实在的,那应该是上网以来对我震撼最大的一件事,它让我看到了道德沦丧在中国“知识分子”中是何等的彻底。



“哀莫大于心死”,世上没有比人类丧失起码的善恶是非感更可怕的悲剧了,而更可悲的是,这竟然是在所谓亲“民主”的“精英”中发生的!



众所周知,无庸置疑,老芦是网上头名warlord,骂人第一恶毒,并不是什么道 学家。我只是实在看不下去这种怪现状,所以不揣冒昧在此给两派提个建议:如果你们自己根本不讲道德,就不要指责对方不讲道德;如果你们要骂中共或美帝(含台湾)不讲道德,那么你们自己先得讲点起码的社会公德。老芦专门针对文章搞智力批判、针对不道德行为搞道德批判,所以从来不指责对方这么干。如果对方抓住了我的智力错误和不道德行为恶毒嘲笑,则我也只有作法自毙,唾面自干。



更重要的一点樊弓教授早就指出来了,那就是,作“小姐”者即自动丧失指责他人不贞的道德权利,我觉得这话好像就是针对他和“民运”人士讲的。既然要骂中共镇压异议人士,自己就无权跟着这么干,还要在网上庆祝“反扫荡的伟大胜利”。



这种“二律背反”,其实就是本文第一节所说的“抢占道义最低点”的社会原因。老马之所以奋勇往“道德团泊洼”挤,原因便是大众实在看腻了樊弓教授最爱结交的伪君子们的种种虚伪表演,反而喜欢那种实话实说的真小人。



而且,从策略上来说,这也堪称高明:你满肚子毫无货色,只有过剩的良心,对我能使的唯一一招就是道德批判,现在我承认自己就是那种人,你还有什么话可说?我自己先就戴上“为共产党尽孤忠”的政治帽子,你那手中的法宝不就pre-emptive了么?



难怪“民运”人士拿这家伙毫无办法,任他横行天下,爱骂谁就骂谁,只有他“大师兄”才能把这顽劣之童收拾住,因为本人不搞道德批判(除了写作传统檄文之外,那是非搞道德批判不可的,否则不叫檄文,这乃是咱们的民族传统),专在他的智力软肋上下刀。令人悲哀的是,天下之大,似乎也只有我看得出他同样在玩双重标准,实行“文明就是虚伪”,介绍自己时争当小人,骂人时却充圣人,以圣人的高标准去责难对方。



这世界真小,人真少。





五、网上无公道





“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老芦上网将近4年,感觉如同40载,看尽种种人情世态,最后的感觉就是这句话:网上无公道。



这句话的涵义,不是看上去的那么简单。我在上文列举的种种网络怪现状,其实答案就是这么一条:网上之所以无公道,是因为国人毫无公德心。



由于中共的伪善统治完全丧失了公信力,官定意识形态全面破产,国家社会政治经济结构进入历史性转型等诸原因,中国现在正处于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传统道德全面崩溃沦亡,新的社会行为规范还未系统建立,于是便使国人不可避免地处在一种空白精神状态中。原有的是非、善恶、荣耻观彻底破除或轰毁了,“新”人类自然也就成了一种无是非感、无善恶感、无廉耻感的特殊生物。唯一残存的道德观念便只有政治上的“大是大非”。拥共反共两派都据此标准去判断敌我友,忘记了或是不知道世间还有超越政治、阶级、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是非在。



这就是两派都肆无忌惮地践踏社会公德和文明人起码行为准则的根本原因。道德上的贫困,使得他们乐于侮辱对方;智力上的贫困,使得他们不能不以人格侮辱代替理性批判。两派虽然势同水火,但在我看来,他们完全是一丘之貉,无论从道德还是从智力角度来看都是半斤八两。



如本文第四节所说,两派的唯一区别,是拥共派热爱污言秽语,而仇共派对作良心秀和当文字狱吏情有独锺。这倒有点像文革两派。那时的“老保”是“武斗瘟神”,比较相信“枪杆子里出政权”,而“造反派”秉承张、姚衣钵,比较擅长“诛心”,深文周纳地去发掘对方的卑鄙动机、罪恶阴谋和狼子野心。最具有代表性的这种作品,就是樊弓教授的《芦笛先生五招》(《海纳百川-樊弓文集》)。



从违反社会公德的角度来说,后者更恶劣。正如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的:“武斗只能触及皮肉,文斗才能触及灵魂。”污言秽语的谩骂,只能当众暴露自己的下流,而深文周纳、罗织入罪的文字狱功夫的恶毒阴狠却不是一目了然的。



这就是我为什么对仇共派的伪君子更深恶痛绝──家庭原因不必说,我本人早在文革中见够了这套名堂。樊弓教授说他专门结交伪君子,远避真小人。但对我来说,倘要让我不得不在拥共流氓和倒共文字狱吏中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前者。



但时代毕竟不同了。倒共派的失误,是刻舟求剑,把在毛时代“一抓就灵”的法宝用到了新时代来,以为可以用道德批判谋杀对方的人格,却不知道如今这网上根本就无公道。无论是真公道还是伪公道,根本就不存在于众人心中。你大义凛然、慷慨激昂地骂一通奸邪,除了博得同志的喝彩外,根本就无法说服任何中立的人;你矫揉造作地当众展示你那“沉重的良心”,只能引起像老芦这种饱经沧桑的读者的恶心。



两年前我写了篇《以作汉奸为荣》,指出了“爱国者”们以扣帽子代替理性辩论的智力和道德困境,那文章很得到了许多仇共派的喝彩。他们没看到的是,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自己。时至今日,不但“汉奸”这种侮辱词汇再也没了杀伤力,“共奴”也同样如此。方今之世还在玩张、姚那套,动辄指人“打击中国光明面”,谁买您的帐哪?您是“光明面”,谁封的?这“光明面”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身后得有雄兵百万在。您既没有中共的百万大军,凭什么还要让我顶礼膜拜,口称“南无孔雀光明大菩萨在上”?



可笑的是,倒共“精英”却就是不识时务,没点起码智力看出天下大势来。这么多好汉中,居然就没人去想想为什么马悲鸣敢得意洋洋地自称“为共党尽孤忠”,反而如获至宝,把那玩意当成了打神鞭,一有机会就使出来,直到我看得不耐烦,手上捻个诀,指着那法宝大喝一声:“咄!”让它落下来,重重地打在“光明使者”的脚背上。



记得我问过高寒先生:“您动不动就骂马悲鸣为共党尽孤忠。我想请教您:如果他真的为共党尽孤忠,是否就成了该无情镇压的阶级敌人反革命?”到现在他也没能回答出这个简单问题来。



因为不知道“网络无公道”,所以仇共“高手”们绝对看不出来,要在网上混,说服中立的读者,唯一的办法便是学老芦搞智力批判和功利批判。



细心的读者们可能会发现,我上网近四年,写作了数百万字的政论和杂文,有一条红线贯串始终:无论是早期的反战反共文章,中期的批判民族性和传统文化的文章,还是晚期的批判伪民运文章,基本出发点就是功利分析,从实际利害得失入手,去分析打台湾的愚蠢;煽动“民族主义”的祸国殃民;如何使用现实主义的原则去明智处理台湾问题和少数民族问题;暴力革命的不现实和它的必然恶果;伪民运的毛共实质和它可能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灾难;等等。尽管谈论的题目五花八门,但“夫子之道,一以贯之”,那就是“小人喻于利”的利害分析与智力批判,决不专靠叫卖自己的良心,开“道德忆苦思甜”大会,声讨对方的邪恶。



这就是老芦的文章魅力所在:它们搞的是有统一的客观标准的智力批判,而不是人言言殊的道义批判。上网以来让我最觉得欣慰的是一位化名“豆腐”的读者的跟帖,记得他说,从来没想到自己一生受到的最大影响,竟然来自于一个网上蒙面人。很明显,影响改变一个陌生人既有立场观点的魔力,只能是有穿透力的理性的、现实的冷静分析。



同样令人欣慰的是,老芦对现代文字狱的痛诋,已经赢得了越来越多的读者的认同。



在我之前,似乎不但没谁指出批驳文字必须紧扣对方的观点。避开人家的观点和思路,专在人家的动机、人格上猛下功夫,完全是毛共那最下作的文字狱。而且还有所谓“高手”公开主张评价文章的标准是什么“人品第一,观点第二,文彩第三”,而这种糊涂主张,居然也就赢得一干糊涂虫的赞许!当然,说来这也不足为奇。从道德制高点上居高临下地去审判人家的人格,确实能带来一种巨大的快感。



由于老芦的反复抨击,如今人们总算开始获得这起码的文明常识了。现在在我过去呆的那个论坛上,现在可以时时看到“你为什么追究我的动机”的质问。就连政治观点和我针锋相对的张三一言老先生,在长期单方面攻击我的过程中也从我这儿学了点东西去。上次他与和合辩论,就曾指责对方不批他的观点而去研究他的人品,让我看了标题忍不住地乐,纳闷他为何忘记曾骂我是中共第五纵队。



话说回来,对“网络无公道”这一客观现实,我也是逐渐认识到的。两年前根本就没看到这点,所以才会有所谓“理想论坛”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主张下重手删脏帖,使得论坛中只有理性讨论的文章。



如今回首往事,对当初的幼稚只能苦笑。正如国际共运的历史经验表明的,基于脱离人性和现实的高尚理想建立起来的“新”社会,给人类带来的灾难要远比随波逐流的“旧”社会大。这“理想论坛”也就是这么回事。再苛刻的坛规,仍然会留下广袤的灰色地带,而那就是蓄意玩弄正经写手的网氓搞“合法斗争”的辽阔舞台。而且,论坛再“理想”,也绝对禁止不了《芦笛先生五招》那种文字狱作品。这结果,便是刺激得正经写手使用越来越辛辣刻薄的嘲笑讥讽,最后和那些人一道堕落。



因此,在现实情况下,最理想的论坛,我看也就能删去实在不堪入目的流氓骂帖,但一定要保持绝对的中立,不偏不倚地为各政治派别提供同等的发言机会,让大家公平竞争。连这点都做不到还要去讲“清洁”,则结果只能是黄钟毁弃,瓦釜雷鸣。



总之,网站主持人必须认识到“网络无公道”这一客观现实,明白“自己的公道不一定是他人的公道”,参透“公道只能是集合的公道,只能于无公道中求之”这个浅显道理,无论是公道、婆道、夫道、妇道、父道、子道、媳道、孙道,统统给予同等待遇,以期最终达成共识,千万不要妄自尊大,去为天下主持公道,乱拉偏架,那样只会堕入魔鬼道。



上面这段话已经是此文的最好的结尾,但想了想又来添个蛇足,作为对自己网络生涯的总结。上网一场,我最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就是在两个地方违背了自己的道义原则:



第一条就是我在《中国人的聪明观》中指出的中国人的第三等聪明,也就是林妹妹恶言毒语式的聪明,我接着说:



“对这种伤阴薄德的‘聪明’,老芦是非常反感的,当初卷入‘不

芦之争’,基本原因就是这个。对这种聪明人,我常常想起一个忘

记了大半的故事,记不得哪儿看来的了:某王瞎了一只眼睛,一日

率群臣到河边去玩,某无聊文人讥之曰:‘今日可谓‘帝子降于北

渚’。’他这里引用的是《楚辞》上的诗句:‘帝子降于北渚,目

渺渺兮愁予。’在文言中,‘目渺’又作‘眼瞎’解,所以他的讽

刺非常‘聪明’,‘帝子’、‘北渚’、‘目渺渺’等都用得非常

恰切。然而那位大王爷爷不是傻子,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心

恶之’,后来就报复了这无聊文人。我常常想,中国历史上有那么

多的文字狱,当然首先是专制制度的罪恶,但在文人一方大约也有

一定的责任。



可叹的是,老芦虽痛恨这种刻薄的人身攻击,有时也免不得会陷进

去。过去在坛里贴文笑骂某倒楣宗教就是例子。我常常想,若不是

老芦的文章常带几分鲁爷传下来的刻薄尖酸,恐怕也不会邀某些网

友的错爱,或许,这种市场需要,便是我时时忍不住造口舌孽的原

因之一。”





可悲的是,我明知故犯,越演越烈。唉!钱锺书在干校时和夫人杨绛说:“跟什么人来往,你也就变成了什么人。”网络之害人,于兹可见一斑。



第二条是,我在散文《有才》中说:





“于是无论有才无才的人都有祸了。有才者不是被社会和家庭的期望

压折脊梁,一生为那个没法实现的大目标郁郁寡欢,就是器浅易盈,

踞坐在崇拜者们为他筑起的奥林匹亚山巅,随心所欲地扔下石头去砸

那些‘弱智’、‘妄人’,连作人的体统都缺缺。而无才者从小就让

老师和同学讪笑捉弄,连自己都习惯了被人剥夺在公众场合下的发言

权。谁要给钉上了‘弱智’的耻辱桩,真比上了电椅还惨,因为那电

刑是终生的。



西方世界最让我感佩的,是人家对残疾人、智障者的体贴照顾。”





在智力批判中,我不可避免地讥笑过对方的愚蠢。这也是网络害人之处。记得有位文明网友在和他人辩论中说:“你(按,指论敌而非老芦)让我情不自禁地产生一种智力优越感。”在撕樊过程中,我不止一次地想起了这位网友的话,更由此想起了孟子:“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既然不是圣人,那就千万别上网,否则见了那种惊天动地的愚蠢,不想嘲笑亦不可得。



唯一可以自慰的是,无论蒙受了何等侮辱和冤枉,我从来没有堕入文字狱吏的魔鬼道。



君子远庖厨,正人避网络。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芦笛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501861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