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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就斑竹04辱骂网友““我说我说我说说” ”一事请求陪审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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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斑竹04辱骂网友““我说我说我说说” ”一事请求陪审团裁决   
所跟贴 -- Anonymous - (430 Byte) 2002-10-12 周六, 下午10:51 (13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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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呵呵,最后一次答你,其他的让网友来判断 (138 reads)      时间: 2002-10-12 周六, 下午11:0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的逻辑真是好笑!

1.好,姑且承认你的身份是警察,并且有认定该人涉嫌强奸妇女的便利。那么请问警察在抓了人以后,也就是送交拘留所的时候,会有一纸书面通知通知其家属,这个通知该怎么写?按你那种格式写还是按这种格式写:

某人,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因为强奸妇女而被捕,请家属见通知后,与某某联系。



2.有流氓罪不假,问题是那是法官判的。问题你现在是警察,不是法官,你可以把它当流氓抓起来,但你凭什么判决他犯了流氓罪。那是陪审团和法官的事情啊!难道你身兼二职?作为警察,只需要向检察院和法院陈述该人犯罪事实,不需要给该人冠以任何道德意义上的帽子,在陪审团面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懂吗?另外,以警察名义发公告说人是流氓(“你是....流氓之一”),和以涉嫌流氓罪把人抓起来,以及法官判决某人流氓罪是三回事,懂吗?



不懂的话就去看下王炳章的小册子里面关于法治程序的阐述,最低幼级别的。

行了,不想就此和你浪费时间了!我相信网友的判断。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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