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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提上来,也谈诗词的格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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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也谈诗词的格律要求   
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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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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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提上来,也谈诗词的格律要求 (826 reads)      时间: 2002-7-29 周一, 下午9:41

作者:逸峰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谢谢英明楼下转载的关于近体诗的“规则”。



“没有平仄限制的诗不能称做近体诗或格律诗,

平仄是近体诗最重要的格律因素。

分辨一首诗是古风还是近体诗,

最主要的标志就是该诗是否区分平仄。

我们对平仄的要求可以不如古人那么严格,但不能完全丢弃”。”

是最基本的认识。



近体诗的“近”当然是相对于古体诗的“古”而言的,

显然不可和“现代诗”的“现代”或“新体诗词”的“新”相提并论。



值得探讨的是分辨“平仄”的问题。

这里牵涉到汉语本身的“音变”和方言的发音问题。

现代人写近体诗不能不遵照“游戏规则”去“玩”

(“或所谓“戴著脚镣跳舞”)!其实主要的还是个人的嗜好。



可是,要求现代人去记住,遑论追随,古代人的口语写作,

的确是一种苛求。何况类如“大哥大”、“伊妹儿”的译音字,

为什么就不可以比照洋人的原音,而非遵从译音去分辨平仄呢?

如果像邋遢道士这种闽南人用闽南话(包括部分台湾话)写联对,

无疑是占尽便宜了,那些不保留古音的方言同胞

岂不大吃其亏吗?呵呵!



以现代普通话的发音为准,不失是一种良好的折中之道,

附带的问题是要不要求有所注明?

有些人常常在一些不按平仄、不照粘对的“绝”诗题作上

注明“仿古”或“古风”,以避免闲人闲话,可谓用心良苦!



力刀先生曾经主张在不按照“词牌”旧律的词创作上

用“仿”字标注,例如:“仿鹧鸪天”、“仿望海潮”,……

这倒不失是个好办法。

那么,同样的近体诗,是否也可以放个“仿五律”、“仿七律”,

或“新五律”、“新七律”……呢?



很希望爱好国学(不论真伪)的英明们

趁大家兴高采烈的机会,就此问题多多发挥高见!

作者:逸峰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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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曾栽竹,随机偶诵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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