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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伪之辨的意义——评芦樊之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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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仰药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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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真伪之辨的意义
——评芦樊之争
徐仰药
不为国内民众所知的海外民主运动实际上分为改良与革命两个派别,两派的目的基本相同,分歧在于手段,是用和平改良的方法还是用暴力革命的方法,两派为此各执己见,并且都认为只有自己的方法才能使中国政治顺利走向民主化。改良派的理由是:“革命运动是夺取权力的运动,直接的结果是权力的转移,没有改变权力的性质。专制之所以为专制,因为权力不可制约。不可制约的权力从一些人手中转移到另一些人手中,还是不可制约。”说白了就是革命之后还是要改良,民主还是要自上而下地恩赐,只不过换了个施主罢了。
革命派则认为,专制的中共不可能自动出让权力,更不可能真心实意地改良,所以有必要用革命的手段推翻之,再由民运来施行民主改良,谋若不成,至少可以对其产生威慑作用,逼其就范。假如民运不搞革命,只由中共去进行体制内改良,则民运将失去政治地位,在海外也没有了存在的理由,不如解散算了。
因此可以断定,海外民运的分野主要在于由谁来主持改良,是中共还是民运,才能够领导中国彻底地走向民主。但有个别革命派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眼里,革命的结果就是民主,共产党下台了,民主自然就实现了。民主制度的戏台是只凭一群塞满民主理念的政治精英,就可以搭建起来的,所以关键是先把旧台子拆掉,腾出块地方来。为此他们还不厌其烦地举了不少革命先例,英国的光荣革命,法国的大革命,以及美国的独立战争。并质问改良派,这些不都是革命吗?不都有暴力参与,最后不都实现了民主?难道英法美的民主不是一群民主精英运用暴力的手段推翻专制政权后建立的吗?
看起来似乎颇有道理,实际上充分显示了他们对历史的无知。首先,欧洲的社会制度变迁与中国迥然不同,自打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中国社会就是个大一统的专制社会,此后的王朝更迭不过是在不断加强和完善这个专制的传统。欧洲则不同,罗马帝国解体后,经过日耳曼蛮族的短暂统治,欧洲开始支离破碎,一头栽进了中世纪的黑暗之中,进入了四分五裂的封建社会。封建制度的实质就是分权,这与民主制度很接近,不同的是民主制度的分权关键在于制衡,这需要设定在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的范围内。
此后的欧洲历史的发展就是建立民族国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三派势力拥有权力并且互相争斗,他们是:教会(欧洲精神上的统一体),王权(所谓的王也不过是个不大不小的诸侯而已)和贵族诸侯。三派势力此消彼长,互相牵制,合纵连横,战火不断,但可惜谁也吃不掉谁。随着雇佣军制度渐渐取代传统的骑士制度,改变了欧洲的战争方式,金钱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封建义务和荣誉渐渐淡化。同时,在三派的势力盲区内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商业城市,腰缠万贯的资产阶级逐渐崛起。之后欧洲开始了力图摆脱罗马教廷精神束缚的宗教改革运动,欧洲的民族国家意识由此壮大起来,分布于欧洲各地的教会组织开始与本地的王权或诸侯结盟,宗教贵族世俗化,随着罗马教廷的影响被削弱,教会势力瓦解,王权与贵族诸侯(包括宗教贵族)的矛盾成为政治斗争的焦点。
在英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带着七千骑士征服英格兰后,曾一度建立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中国西周封建式政权,取代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传统封建制模式。英格兰的旧贵族被扫荡殆尽,之后的威廉第二和亨利第一,还在不停地加强王权。王权过于强大,诸侯的贵族特权就有被取缔的危险,于是新旧贵族开始与崛起的城市资产阶级结盟(也可称为市民阶层),抵抗王权的专制倾向。贵族诸侯与王权的斗争过程,就是英国的宪章运动,结果成立了议会,王权的膨胀受到遏制。尽管贵族们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封建特权而战,却在与王权的争斗中盖上了“自由”的印记,为以后的民权运动开辟了道路,这与法国大革命的“平等”特色有着本质的区别。
法国与英国的区别,在于法国的王权过于强大,没有得到及时的限制。法国在与英国争夺诺曼底等属地的百年战争中,诸侯势力被彻底摧毁,剩下的贵族多被国王所收买(用巴黎的奢华享受和贵族的免税特权),成了王权的利益同盟,新贵族都是从新兴资产阶级中产生的,以买官的方式成为不纳税的“穿袍贵族”。法国大革命的起因是法国遇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国王的大臣们企图用“赋税平等”的方法取消“穿袍贵族”的免税权,筹集资金来给越来越臃肿的官僚集团开薪,并给军队中的“佩剑贵族”调拨军费,解决国内的经济危机。
但由“穿袍贵族”把持的“显贵会议”和高等法院却说:他们无权决定国家的税务,应该召集三级会议表决。所谓三级会议,就是分成教会,贵族和市民阶层三个等级,投票方式不是以人数而是以等级来定,每个等级只有一票。教会和贵族都有免税特权,利益一致,所以必定会左右三级会议,国王的“赋税平等”政策一定会被推翻。结果税务负担还是会落到第三等级头上,于是第三等级要求改变三级会议的表决形式,增加第三等级的人数,并和贵族平等议事(在一起开会)。高等法院不同意,矛盾开始激化,本来是贵族与王权间的权力斗争,第三等级的市民阶层应该适当参与,采取联合其中一方来打击另外一方的策略才是。但第三等级却一下子站到了国王与贵族的对立面,既要求取消贵族特权,又要求召开制宪会议制定宪法来限制王权,迫使国王与贵族联手,三角制衡关系被破坏,双方又没有一方肯妥协让步,暴力革命才登上历史舞台,最后经过半个世纪的血腥,权力的平衡点才被找到。(详见拙文《法国大革命的启事》)
虽然英法两国的民主化道路不同,但两者之所以能够成功,都有一个相同的前提,那就是封建制的分权传统,民主化不过是权力斗争演变成权力制衡的过程。中国之所以没能自发地向民主制过渡,戊戌变法之所以失败,国民革命之所以变质,原因就在于我们的文化传统是专制,分权制的封建社会早在秦汉以前就灭亡了(孔子的堕三都就是春秋时期瓦解封建加强王权的具体措施,而且当时的各诸侯国内部似乎都有类似的举措)。日本的明治维新能够成功,历史学家们百思不得其解,其实道理很简单,分析一下明治维新前日本的社会结构就会明白,原来幕府时代的日本是亚洲唯一的封建制国家。由此看来,暴力革命即便在民主运动中起到某种催化作用,也只是象火烧赤壁中的东风一样,必须万事俱备之后才行。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特殊情况下要采取剖腹产,但前提是必须先确定孕妇肚子里已经有了瓜熟蒂落的胎儿才能动手,否则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个肚子就下刀,剖开以后才发现,胎儿还未成形或只是个未曾受过精的卵子,那恐怕只能证明你是个不学无术的庸医或丧尽天良的刽子手。
以上我只谈到英法日,而没谈到美国,原因是美国独立战争根本不是什么革命,独立战争的目的是摆脱英国统治争取民权,建立民主制度不是独立战争的目的,这在《独立宣言》中写得很清楚。联邦政府的成立是后来的事,更不是一群民主精英的向壁虚设,而是在英国留下的高度自治的地方民主政权和相对完善的法制基础上产生的。西方的宪政制度绝不是仅仅用“民主”二字就可以简单概括的。民主是一种手段而且是一种和平的政治手段,它不应该是理想,更不应该是终极目的,海外的暴力民运们恰恰把民主当成了终极目的,所以才不惜用暴力的手段来争取。
“目的决定手段正确”,是几乎所有专制者的思维方式,区分真伪民运的关键就在于此。其实可以不问目的或动机是否出自善意,而只看手段或行为善恶与否,手段的恶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善,中共的革命家们不也是抱着善良的目的才参加革命的吗?但革命的结果却导致中华民族陷入更加深重的灾难,所以芦笛才会站出来扫荡“伪民运”,扫荡对象并非某个特定的人,而是主张者的暴力革命手段及其错误理念。暴力革命是一种恶,我说过“恶之舟无法达到善之岸”,抱定民主的目的,却选择暴力的恶的手段去实现它,这可以叫做“伪恶”,于是乎“伪恶也是恶”。但中国人惯于从动机出发来考虑问题,好心办坏事可以得到原谅,坏心办好事却一样要批倒批臭。
芦樊之争说来可笑,两个人观点几乎一模一样(樊弓先生不也是主张改良不主张革命吗?),却打得你死我活。樊弓的“伪善也是善”,想批的正是中国人的传统“动机论”。不管动机如何,只要行动和手段是善的,就应该叫做善,否则动机善良(实际上并非所有伪民运人士的动机都善良),手段下作的“伪民运”们的行为一样是恶。这与芦笛扫荡“伪民运”的“伪恶也是恶”如出一辙,不知二位在那里争来争去为什么?今天看到芦笛的《道歉贴》才恍然大悟,原来又是无聊的文人之争,成见在先,情绪难免要略胜理智一筹。记得余杰曾经说过:辩论就如同是午夜的集体宿舍中的梦话,说者都只管闭着眼睛说自己的,根本不会在乎对手在说些什么。
西方的民主是种文化传统,就像中国的专制一样。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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