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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草庵居士涉嫌抄袭严重违规一事的严正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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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草庵居士涉嫌抄袭严重违规一事的严正再说明-----   
所跟贴 证明草是抄袭的需要令人信服的证据的 -- 实子 - (195 Byte) 2005-7-25 周一, 上午1:33 (151 reads)
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文章标题: 从法理的观点看,大段照抄他人文章,就是明确的抄袭行为------ (125 reads)      时间: 2005-7-25 周一, 上午3:21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至于抄袭者是否对自己抄袭的他人文章有贡献,在这里毫无意义。

关于“证伪”,斑竹没有这个义务,论坛更没有这种可能----因为根据论坛规则,草庵确实转贴了他人文章没有任何注明(这里有明显的发文时间顺序),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草庵可以证明他就是被转贴作者本人,否则根据本坛过往判例尤其是本斑竹执法案例,就完全可以根据相关坛规依法处理。

而当时既然草庵本人此前介绍“阿K四妻”是“大陆学者”的帖子也已经曝光,这就根本不存在草庵可以说明他就是被转贴作者本人的可能了----除非他早已写好的文章被别人拿去提前发表,但这种情况只能怪他自己倒霉,本坛仍然只能认定是他转贴别人文章而不是别人转贴他的东西。

这里的关键是:论坛鼓励的是本坛网友的原创,鼓励原创的依据则是使用本坛笔名发表文章或者让大家都知道你是原创作者----否则对本坛和网友而言,该文就显然属于转贴。同时论坛主要担心的是转贴文章不加注解误导网友错误点击,从而影响本坛声誉,因此转贴自己不公开笔名在其他地方发表的文章,一样可能误导网友,影响本坛声誉。

说句不好听的话,就算安魂曲转贴了本人在其他地方用其他笔名发表的文章,被网友指出来而本人又不肯说明该其他笔名实乃本人所有,斑竹一样可以根据转贴酌删坛规予以处理。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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