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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答 散 仙 谷 一 仙 姑 《读 “ 汉 奸 宣 言 ” 有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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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 散 仙 谷 一 仙 姑 《读 “ 汉 奸 宣 言 ” 有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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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答 散 仙 谷 一 仙 姑 《读 “ 汉 奸 宣 言 ” 有 感》 (582 reads)      时间: 2001-11-12 周一, 上午7:0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纠正你一个错误:本坛现在登载的是《汉奸论坛宣言》,而非《汉奸宣言》。据我们所知,《“汉奸”宣言》另有其文。



此外一个题外话要先说的就是,楼下的“红樱枪”网友对我们论坛的爱护和关心,我们十分感谢。我们顺“红樱枪”的指引前去散仙谷看了一下,发现你说的人是 Alicia。如果这是写《薛布的故事》和《七年之痒》的柳禅小姐,那是本坛的荣幸。在此向网友们推荐一下柳禅小姐的作品。我本人在数年前拜读过大作,觉得相当生动真实,比《曼哈顿的中国女人》和《北京人在纽约》更有资格做留学文学的代表作。本坛即将开设文学论坛,欢迎柳小姐常来光顾。



如果你不是柳禅小姐,那也没有关系。来的都是客。只要讲道理,我们都视为对我们论坛的支持。



但是“红樱枪”网友请注意您的措词。虽然前来劫营的“爱国贼”们使用大量人身攻击的言语,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使用同样的武器反击。所以我们把您的跟贴从这里移到全版论坛去了, 坛规如此,我们不能厚此薄彼,实在抱歉。我们设置全版论坛,就是为了处理好这类争端。因为删贴的标准各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哪怕是在我们斑竹之间也一样。为使是大家能有一个宽松的讨论环境,使大家上贴时不至于战战兢兢怕被删,而且也为了便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设置了这个全版论坛。在此还请其他网友也注意,上贴时注意文明的语言,不要使我们为难。如果因为个别用辞而是我们把有思想内容的贴子忍痛割爱,更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好,言归正传。现在让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你说:“汉 奸 一 词 , 《 现 代 汉 语 小 词 典 》 上 的 定 义 是 : 投 靠 侵 略 者 , 出 卖 我 们 国 家 民 族 利 益 的 败 类 (原 指 汉 族 的 败 类 )”。



说的好。但是你觉得现在网上很多中国人给别人扣的“汉奸”这顶帽子,符合这个定义吗?那些“汉奸”如何投靠侵略者了?投靠了哪个侵略者?他们又是如何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



你不妨举例说明,充分讨论。但是我们被扣上“汉奸”这顶帽子,是因为我们在《汉奸论坛宣言》里面所表达的那些理念。这些理念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公民的生命,尊严,权利和对自由幸福的追求至高无上。国家不是无条件让公民奉献牺牲的祭坛,而应该是为公民利益服务的工具。



你认为我们应该为这些理念而戴上“汉奸”的帽子吗?



然而我们确实因此无数次地被扣上“汉奸”的帽子。所以我们干脆自己戴上这顶帽子,以示我们对于这顶帽子的蔑视和嘲弄,和对中国人的标签文化的挑战和反动。民不畏汉奸帽子,奈何以汉奸帽子惧之?



关于对“汉奸”大帽子的嘲弄和对标签文化的批判,芦笛先生在其大作《以汉奸为荣》有淋漓尽致的表达,链接在最后,请阅。



其次你指责我们的《汉奸论坛宣言》“只有很空洞抽象的几句政治口号”,因此跟恐怖分子“有异曲同工之妙”。恕我直言,我觉得莫名其妙,怎么会把我们跟恐怖分子给弄一块去了。你能说说这里面的逻辑吗?你居然还举了美国的宪法作为例子。按你的说法,一个国家的宪法,因为都是“空洞抽象”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好,那就让我“具体”给你看,一个国家或者个人的具体行为,是如何受这些“空洞抽象”的原则指导的。



因为人生而平等,所以信奉这一“空洞抽象的政治口号”的众多美国人民,包括白人和黑人,以及林肯总统,为之付出不懈的努力甚至流血牺牲,废除了黑奴制度。今天美国的法律严禁种族歧视。所以,法律上,你也不应因为你的黄皮肤,而在这个国家受到歧视。



又比如你自己。因为你有追求自由幸福的权利,所以你来到美国留学,并且最终选择在这个国家居留。如果祖国利益至高无上,其代言人(中国政府)希望你学成后回到祖国服务,并告诉你这是最符合中国利益的,所以你应该回去。在这种情形下,你是牺牲你个人的意愿和利益回到中国呢,还是个人的幸福和自由至上而留在美国?如果你选择个人的幸福和自由至上而留在美国,那么别人是否可以因为你没有把祖国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而叫你汉奸?



这个够具体了吧?



当然其实这个问题没有那么简单,大有可讨论之处。只不过我们反对把这当做标签胡乱标签对手而已。对这点,你有异议吗?



其实至少我本人就认为“汉奸论坛”并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名字。从我们还没开张之前我们就一直对论坛取名有着很热烈的讨论,所以我们的“宣言”上也指出了这可能是个暂时的名字。现在论坛上众多的网友们也在热心地给论坛的取名提意见。倒不是我们害怕什么,而是这个论坛并不是个纯政治的论坛,即使谈政治,我们的宗旨也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并不是“汉奸”一家。所以这个名字在这个意义上确实有其局限性。但最后到底用什么名字,还要看大家的意见。欢迎你也参加讨论。



最后跟大家说一声:芦笛不是本坛的坛主。我们只是一群默默无名的网民。 所以请芦笛的宿敌们不必忌讳,尽管前来游玩。这里有众多芦笛的仇敌,如马悲鸣,黄叶,看好戏等,他们的好文章都屡屡上导读。请大家把对人事无意义的猜测转移到好文章上面来。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1387.asp >芦笛:以作汉奸为荣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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