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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信天翁:逻辑规定“推理形式”非“思维形式”。另,“思维内容”及“思维内容的正确”不知何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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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天翁:逻辑规定“推理形式”非“思维形式”。另,“思维内容”及“思维内容的正确”不知何指   
所跟贴 信网,你误会了,在你那个帖子里,我的确没有看清楚你"思维内容"所指 -- Anonymous - (211 Byte) 2005-4-18 周一, 上午1:33 (95 reads)
信天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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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对,是我多心了,在此向你道歉,欢迎挑错,我毫不介意。如果不是吵了那架,我一般不会 (87 reads)      时间: 2005-4-18 周一, 上午1:38

过度反应。

从我个人愿望来说,我还是希望你澄清一下“不正常关系”的指控。不过你既然不愿意,我也不勉强,反正多数网友并不认为这儿是我一手遮天的私人论坛。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吵了这一架还是值得的。

太太骂人了,我得走了,谢谢你的质疑。再次对我使用的尖酸刻薄语气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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