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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与道德,兼向鲁肃先生请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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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与道德,兼向鲁肃先生请教 -- Anonymous - (934 Byte) 2005-4-13 周三, 下午1:02 (345 reads) |
鲁肃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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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孤立地看,我同意你说的,那句话无所谓,我不过是因为有那坛规,旁敲侧击一下,当时大家都是朋友,并非要揪住不放。你说的问题,实际上指出了坛规是不是有那些规定的必要,我并没有在坛规之外设立自己的道德标准。我已经说了,那是否对网友构成伤害,可以传唤当事人,经参考当时双方的关系状态,可以避免把低级趣味的玩笑当成攻击,并未说以我的意见为准。你说的梁实秋的例子,他只说了鲁迅的文章,并未说鲁迅是不难不女,做人格侮辱,何况也没有“坛规”,可见梁先生的确是君子。
且不说坛规合理否,既然制定了,总是当初人们认为在论战中有必要作那些规定,我们不是正在练习守法吗,我们不是总在这里指出中国人的问题不守法的问题吗,指出的时候不是很雄赳赳吗,那就让我们也雄赳赳地去公然藐视坛规好了,是如此的道理吗。
我没有觉得我们中国人一定应该大惊小怪于我们自己的习惯缺点,但我觉得好笑的是,在举报我根本不存在的对大王所谓的“侮辱妇女”的知指控中,举报者自己才是真正地实践着对妇女的侮辱,用侮辱妇女的语言举报不存在的对妇女的侮辱,您只是觉得可笑吗?那只是愚蠢吗?我觉得不可笑,也不光是愚蠢的问题,我觉得说明那已经对侮辱妇女习惯到毫无察觉了,大家也习惯了。
当然,我那个帖子对海川诸公是有了挑战意味了,的确口气不合适。
道德,我并不太以此要求别人,连对自己要求的都很少。我也十分明白在论坛上要求别人的道德是十分愚蠢的,所以我从来不要求芦笛道歉,我要求的是坛方道歉,坛方把那个帖子高挂了导读,众人看着开心,我不知道当事人会是什么滋味,但我可以想见。坛方道歉是为自己的失误造成的对网友的损害而道歉,并非道德自责。
讥讽对手,可以,犯规也可以,拳击场上打人下三路是犯规,在隔离期间冲过去打人下三路更是犯规,观众当然对那打人的人的道德心中有数,裁判就应该判罚犯规,而不是指出他的道德如何。裁判不判,观众有权利向主办比赛的单位提出对被打了下三路的拳手提出致歉,这里不提道德问题,只提犯规问题。你觉得如何,应该不应该提?应该漠视,因为那有道德主义倾向?
刀兄,所以我说,如果孤立地看,我同意你的说法,如果联系此案的实际,你就知道,那不是对什么人的道德要求,转换成道德问题,是有些人的故意混淆,因为谁都知道,在论坛要求所谓道德,以道德座标准,是软肋。我显然知道这些,所以早就避免了。
你看是不是这个道理?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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