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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05-03-21号公告之二:《RE-斑竹02删贴案二》开始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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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官05-03-21号公告之二:《RE-斑竹02删贴案二》开始答辩
所跟贴
严正抗议法官斑竹
--
RE
- (389 Byte) 2005-3-22 周二, 上午6:26
(1056 reads)
邋遢道士
[
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6217
经验值: 18456
标题:
法官回答:
(1112 reads)
时间:
2005-3-22 周二, 上午7:18
作者:
邋遢道士
在
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请按照本法庭的指示答辩。
二、如果阁下认为24小时的时间不够,请提出具体申请,
必要时本法官可以考虑延长12小时,让阁下有充分的起草答辩书时间。
三、请阁下不要继续浪费宝贵的时间,如果不能或不愿意提出答辩,本法官将根据双方的陈述进行裁决。
四、请勿利用“抗议”或玩弄其他小动作来干扰审理程序。因为这并不能改变本法官秉公审理本案的承诺。希望阁下能切实合作。
五、再者,本法庭的事务由本法官负责,请勿迁怒或随意诋毁无辜的技术斑竹。再次警告,若阁下不听劝告,任何无关的议题将予删除。
作者:
邋遢道士
在
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_________________
“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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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官特许延长原告答辩的时间规定。
--
邋遢道士
- (120 Byte) 2005-3-22 周二, 下午1:46
(1084 reads)
法官这是够乐的
--
RE
- (203 Byte) 2005-3-23 周三, 上午4:47
(1036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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