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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法官05-03-21号公告之二:《RE-斑竹02删贴案二》开始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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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官05-03-21号公告之二:《RE-斑竹02删贴案二》开始答辩   
所跟贴 法官05-03-21号公告之二:《RE-斑竹02删贴案二》开始答辩 -- 邋遢道士 - (178 Byte) 2005-3-22 周二, 上午3:16 (1715 reads)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文章标题: 严正抗议法官斑竹 (1055 reads)      时间: 2005-3-22 周二, 上午6:26

作者:RE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件案子结束后,我在法庭的上贴权就被剥夺。一直到本次案件开始,法官已经发布开始的通知后,超过12小时,我才能就新案件继续上贴。

在我诉状一完成以后,从今日上午开始,又被法庭继续剥夺上贴权。而法官规定有24小时贴出答辩,但是其中损失的时间也不与补足,而我必须几次尝试,才能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贴出答辩。

本案开庭以来,我先被剥夺上贴权,后来利用极短解禁时间贴出诉状后又被剥夺。我无法与法官就法官的通知进行沟通,无法要求法官就他的通知事项进行解释,请问这是何样法庭,请问这是何样程序? 法官曾经言之凿凿,确保我的申诉权利,请问法官是否我之权利只在于可以申诉申辩而无其它任何权利? 连与法官公开沟通的权利都被剥夺,请问法官是何道理?

严正抗议法官与斑竹的做法。如果法官于24小时内不做出合理解释,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以后出现类似事件,我将无法确保是否继续本案。




作者:RE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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