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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又看到新一出为圣经辩护的精彩表演,不要错过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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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声明,不是说不应该,不能为圣经辩护,我在这里谴责的是下面大家马上要看到的下流手段。和4条腿蝗虫故事一样,我们看到的是“能骗就骗”的功利思想。其实,这不但是欺骗网友,也是欺骗自己的信仰。
圣经有几个错误不足以让我反感基督教,但是这种辩护的手段,足以让正常人对基督教生出无限的反感----靠,这里面都是什么人哪!
起源是一个关于亚当夏娃吃果子的问题,问题本身不大,你说它是鸡蛋里挑骨头都可以,关键在于请看后面辩护的手段。
问题是“创世纪 2:16 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 2:17 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亚当吃了果子,却没有死。”
辩护来了,这个辩护怎么做呢?在“吃的日子必定死”的“日子”上做文章。辩护者说,上帝的一日,就是我们的一千年,亚当活了930岁,不到1000年,还是算在同一个“日子”里死的。
如果到此为止,大家可能会觉得一个问得挑剔,一个答得勉强,也就结束了。谁知道峰回路转,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上帝从没说过“日子”,上帝说的是“你吃的时候就要死”。原文在下面:
2:16 Then the Lord God commanded the man, “You may freely eat fruit from every tree of the orchard, 2:17 but you must not eat from 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for when you eat from it you will surely die.”
现在看出基督教徒的辩护水平了吧?你们当然可以在When上面继续做你们的文章,但是你们还有任何credit吗?说你们“能骗就骗”,是不是冤枉你们?你们为上帝辩护,连去理会他到底什么意思都不做,尽干这断章取义,文字游戏的事,说白了,不就是懒,不认真,又非要把自己说成对的吗?
做什么都有报应。结果本来是小错误,你们这一解释,倒和圣经起了真正的冲突,最后对手干脆用圣经直接打你们耳光。和我上次4条腿的蝗虫一样。你们护教的基督徒表现出来就这个水平,这个虔诚,这是护教还是毁教啊?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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