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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狼协所说的奸坛执法公平,深有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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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对狼协所说的奸坛执法公平,深有怀疑:
所跟贴
答
--
狼协
- (226 Byte) 2005-2-07 周一, 下午12:58
(160 reads)
余大郎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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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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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我跟你的贴,才上就被删。很费时间哪!再简单打一遍,以惩那些玩法欺世骗网民者
(149 reads)
时间:
2005-2-07 周一, 下午1:37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何为商业行为?请赐教。倘非,芦何不理直气壮留,而要主动作姿态撤?
2、芦笛在下骂小人,骂我出尔反尔。这是搅浑水。
我提出可广告(且不说是否指政治版),但我提出要对反对意见消声了吗?你立法,版主有法任意,违法难究,一而再三。董事会不管,那么“试验田”只能坏名声,使天下大哗。这是旺坛,是衰坛?
3、不仅在于制度,而且在于人!我要起诉小二、老五“双重标准”
“随意心证”,但要时间,要集合人证--譬如小学生、随便。
我要求能在网呼吁,能不能行?我愿意倒贴钱不上班陪着--为了
颐指气使的XXXX!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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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网友,您今天没有帖子被删。
--
斑竹05
- (0 Byte) 2005-2-07 周一, 下午2:26
(134 reads)
五版主,那就算我前一个答狼贴中毒,或掉到百慕大三角好了!
--
余大郎
- (205 Byte) 2005-2-07 周一, 下午2:46
(129 reads)
答
--
狼协
- (231 Byte) 2005-2-07 周一, 下午1:47
(159 reads)
我已说过,问题不在广告,而在双重标准。关于商业行为,非以预期可能不营利
--
余大郎
- (146 Byte) 2005-2-07 周一, 下午2:10
(12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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