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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费冲消劳务费总可以吧。稿费支票既不是贺文,也不是马悲鸣,而是我的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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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以“贺文”笔名发表的文章出了什么官司问题, -- 非文人 - (38 Byte) 2004-12-01 周三, 上午6:57 (87 reads) |
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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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稿费冲消劳务费是我与贺文之间的交易,与第三者无关,更谈不上骗稿费
马悲鸣
与任何交易只与交易双方有关一样。最多加上个必须上税的税务局。我拿的稿费都报税了。假如,仅仅假如,我用了两个以上的笔名。实际情况也是如此。除了马悲鸣以外我确曾用过不止一个笔名。但这也和骗稿费无关。
至于贺文指责我的文章,在郑义发表我的那封信还没写之前,就已经在电话里向孔捷生解释清楚了。问题是他们不信,不接受我的解释。还让郑义这么干。这里与骗稿费,骗读者一点关系都没有。芦笛说得很清楚。他们就是文革文字狱式的存心整人。郑义文中清清楚楚地表明,他所痛恨于我的并非什么骗稿费或骗读者。他所痛恨于我的是对八九民运的刻薄与对达姆弹传说的质疑。
直到贺文在阿沛·晋美的陪同下站在了孔捷生面前自报家门,而我也曾当面向孔捷生自报过家门。可孔捷生就是不发一声。
这其中除了郑义对我刻薄六四的痛恨以外,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但我不知道现在讲出来是否合适。
作者: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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